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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愿意,我曾经也投喂过野猫,后来不投了,原因是因为我经常投喂,导致野猫聚集,晚上

不愿意,我曾经也投喂过野猫,后来不投了,原因是因为我经常投喂,导致野猫聚集,晚上乱叫,扰人清梦。猫还算好,昼伏夜出,基本不会对人造成伤害,但是还会破坏生态平衡,比如它们会自己捉鸟和一些国家小型保护动物。
投喂流浪狗可不一样。首先,涉嫌违反《动物防疫法》,狗只能圈养或栓养,养狗需办证上牌打疫苗,遛狗要牵绳。很明显投喂的流浪狗,达不到这个要求。而且会导致流浪狗聚集,对包括老弱妇孺的人造成威胁和伤害。
更可怕的是,投喂行为会快速改变流浪狗的生存逻辑。原本靠在街巷里零散觅食的流浪狗,对人类天然保持着警惕距离,不会轻易在人流密集的区域聚集。可一旦有人定点长期投喂,它们很快就会把小区出入口、单元门、学校门口当成固定的“饭点聚集地”,从三五只慢慢繁衍成一个小群体,从躲着人走到围着人转,最后甚至会主动拦路向路人索要食物。这些无主的流浪狗没有经过任何行为驯化,护食、受惊的攻击性完全不可预判,老人走路上被扑咬、小孩放学路上被尾随的事件,几乎都是从投喂聚集之后开始发生的。到最后,所有住在周边的居民,哪怕从来没碰过这些狗一根手指,哪怕从来都不认同这种“爱心投喂”,也必须被迫承担被咬伤、感染狂犬病的风险,连正常出门散步的权利都要被侵犯。

很多投喂者总说“我只是想给它们一口吃的,又没做错什么”,但他们从来不肯回答一个最简单的问题:你把流浪狗喂大、喂出种群之后,后续的疫苗谁来打?伤人的责任谁来担?聚集之后的扰民问题谁来解决?当你为了满足自己那点道德优越感,把无主的风险扔到公共空间里时,你所谓的“善意”,本质上就是对所有普通人合法权益的公然漠视。人的生命安全永远排在动物本能之前,公共秩序的底线,从来都不该为某个人的自我感动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