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漂亮女主播花了近1,800万买了一个大平层,住进去之后,物业的第1句话,让她气炸!
包个房间开会,每小时300元。
对花1798万元买下杭州钱江世纪城大平层的田女士来说,这笔钱不是重点,真正让她不舒服的,是买房时听到的免费会所,住进去后却成了明码标价的经营场所。
事情发生在10月19日,田女士想借用朝龙汇大厦一间空房,开一场线上会议,物业却要求先付费用,并表示不付费就报警。
田女士说,自己带设备只是开会,不是直播带货。
物业给出的收费标准包括,包场每小时300元,茶室每人35元起,棋牌室每场300元,餐厅包厢最低消费4000元起,还要加收20%服务费,使用前需要提前两天预约。
原本以为是业主可以使用的配套,转眼变成一项收费服务,难怪她觉得落差不小。
这套大平层有464平方米,总价1798万元,2022年交房。田女士称,销售当初介绍过7楼有会所、健身房、游泳池、棋牌室和宴会厅,业主可以免费使用。
如今物业的说法却是,2号楼7层产权属于开发商,不是业主共有区域,而且不允许在这里直播或线上办公。
问题也就从能不能借房间,转到了当年卖房时到底怎么说。销售人员钢锄在电话中承认,卖房时确实介绍过7楼有会所、健身房和瑜伽馆,但他表示自己不清楚产权归属。
销售说过免费,却不了解房间到底归谁,这中间的落差,才是争议的关键。
同一栋楼里,7层也未必是同一种产权。田女士合同写明,1号楼7层约460平方米的物业服务用房归全体业主共有,相关收益也归业主;但她使用的是2号楼7层,产权在开发商名下。
只看楼层和配套名称,很容易以为两处性质一样,实际却可能完全不同。
买房时听到的会所、健身房,究竟是业主共有空间,还是开发商保留产权后对外经营的场地?答案不能只看销售怎么介绍,最终还要看合同、规划和产权资料。
对购房者来说,销售口中的免费配套,最好落实到具体楼栋、房间和使用规则,不然同样叫会所,权利可能差很远。
这并不代表销售口头承诺一定没有用,商品房买卖相关司法解释明确,开发商对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的说明和允诺,如果内容具体确定,并且对购房或房价有重大影响,即使没有写进合同,也可能对开发商产生约束力。
重点在于承诺是否说得足够清楚,购房者能不能拿出证据。
浙江浦江曾有一起买房承诺入读某实验小学的纠纷,开发商后来没能兑现,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
这个案例说明,具体承诺可能成为维权依据,但不能简单推成只要销售说过一句话,开发商就必然承担同样结果。
承诺内容、证据和实际影响,都要结合个案判断。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差别,公共区域和经营性用房并不是一回事。
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通常属于业主共有;但某个空间是否属于这一范围,仍要核对规划、产权和合同约定。
名字里有会所两个字,并不能直接证明所有业主都能免费使用。
田女士目前考虑联合业主成立业委会,再把会所产权和收益问题摆上桌面谈。这个办法未必快,但有助于业主一起查清楚公共区域归属、收费依据以及当初宣传内容。
若走诉讼路线,购房合同、宣传资料、销售沟通记录和录音,都可能影响判断。
有人会问,买得起1798万元的大平层,还在意每小时300元吗?可争议从来不只是这300元,而是配套是否曾被当作卖点,收费规则又有没有提前说清。
要是当初知道这里不能免费使用,买房决定会不会不一样?
买房时,销售说过哪些听起来肯定、合同里却没写清的话?真要维权时,能留下证据,往往比事后争论更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