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男子花3000万买下豪宅,开发商承诺,隧道是小区业主专属私享通道。男子信以为真果断入手,没想到,小区车库出入口直接开在隧道里面,中秋夜隧道被改成市政公共道路,社会车辆随意通行,房子直接贬值,如今价值仅剩1000多万,男子找记者维权。
男子和其他业主来到售楼处看房的时候,开发商给大家描绘了非常美好的归家画面。
反复跟他们介绍,小区配套的隧道,是专门留给小区业主使用的专属私享通道。
就是这条通道只有本小区业主的车辆才能够通行。
外面社会上的车子不能随便进来,回家安静又私密,这也是这套豪宅最大的卖点。
听到开发商给出的承诺,很多业主都心动了。愿意拿出三千多万买豪宅的人,最看重的就是圈层感和私密性。
男子当时满心兴奋,觉得花这么多钱,买到的不只是一套房子。
更是安静独立的居住环境,不用和外面大量社会车辆挤在一起。
男子和其他业主信以为真,果断交钱签合同,满心期待之后入住豪宅的日子。
所有人都在想象,以后回家走专属隧道,低调又有专属感。
谁也想不到,后面发生的事情,直接打碎了所有人的期待。
等到临近交付,业主们慢慢发现,小区地下车库的出入口,直接开在了隧道里面。
最让所有业主难以接受的消息,在中秋夜传来。原本大家以为是专属的隧道,正式改为市政公共道路。
隧道对外开放之后,马路上所有社会车辆都可以随意穿行隧道。
各种各样陌生车辆来来往往,噪音不断,还存在不小的交通安全隐患。
想象一下,地库出口就在公共隧道里面,外面的车流不断穿梭。
当初买房最看重的私密性直接消失不见,豪宅的溢价根基一下子就没了。
房价直接断崖下跌,当初花3000万入手的豪宅,现在价值只剩下1000多万。
短短时间,一套房子直接亏掉两千多万,很多业主直呼豪宅梦彻底破灭。
愤怒的业主实在咽不下这口气,联合起来,联系记者实地采访曝光这件事。
希望可以讨一个说法,弄清楚当初开发商的承诺到底算不算数。
事情闹大之后,开发商这边给出了完全不一样的说法。
开发商对外声明,隧道早在拿地之前,政府就已经规划为市政设施。
开发商只是负责代建隧道,建好之后是要无偿移交给政府的。开发商还说,相关不利因素,已经写在不利因素告知书里面,提前告知过业主。
一边是业主,坚称销售卖房的时候明确说了隧道是业主私享通道。
另一边开发商,表示相关规划早就存在,并且已经书面提示风险。
那么,开发商口头说出来的承诺,没有写进购房合同里面,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销售人员口头宣传,一般情况下只能算作普通宣传。
但是,如果开发商针对小区配套设施做出明确、具体的承诺。
并且这个承诺,直接影响了业主要不要买房、决定房子的成交价格。
也正是这个宣传,支撑起这套房子三千多万高昂的价格。
如果业主手里保存了当时销售宣传录音、宣传画册、聊天记录等证据。
能够实实在在证明开发商当初确实做出私享隧道的承诺。
那么开发商无法兑现承诺,就属于违约,业主有机会起诉索要赔偿。
反过来,如果业主拿不出足够证据证明当初的口头承诺。而开发商能够拿出业主已经签字的不利因素告知书,维权难度就会变大。
不要觉得是高端豪宅,开发商就不会出现宣传和实际不符的情况。
就算房价几千万,买房的时候依旧要擦亮双眼,谨慎再谨慎。
对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