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带着女儿走在厂区内,女孩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前方道路上有只没有拴绳的大黑狗,正虎视眈眈地看着女孩,女验吓得一激灵,呆呆地站着不动。
黑狗看到女孩,就像看到了猎物一样兴奋,竖起尾巴向女孩走了过来。
黑狗旁边站着一名男子,不知是不是狗主人,看到黑狗不怀好意地走向女孩,男子没有任何反应,就这样无动于衷地看着。
女孩见势不妙,连忙跑回母亲身边。
面对这么一只凶恶的大黑狗,女子心里肯定也是慌得一批,但为了保护女儿,她还是强压恐惧,勇敢地走上前,将女儿护在身后,并大声呵斥,想将恶犬赶走。
可惜并不奏效,恶犬贼心不死地围上来,伺机对女孩发起攻击。
母亲跺着脚大声呵斥,并举起手中的水杯做出欲打的姿势,狗狗稍稍后退了两步,又围上来跃跃欲试。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恶狗经过几番试探,胆子慢慢变大了,动作也越来越放肆,有几次差点咬到了女孩,母亲拼命阻挡,手中的塑料袋都咬破,水果散落了一地。
情况万分危急,刚才那个像死人一样的男子终于过来了,把小女孩抱在怀中,女子将水杯掷了过去,总算将恶犬赶走了。
如果男子就是狗的主人,凭着刚才放任不管的举动,直接可以行拘了。
养狗不拴绳,养的还是罗威纳这种烈性犬,放任、纵容恶狗在大路上肆意恐吓撕咬行人,实在是该死。
清除狗患刻不容缓,这种不拴绳的散养烈性犬,应该一律按流浪狗处理。如果伤到路人,狗主人不光要赔医药费、惊吓费和误工费,还应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