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很多人看这个案子,只纠结第一顺位继承这条规矩,却忽略了法律最核心的道理,权利从来都不能脱离义务单独生效。北京这名男子变成植物人之后,四个姐姐扛下了14年的照料重担,翻身喂药、垫付医药费,全程是她们在撑着。等他离世,女儿直接起诉,想要独自拿走全部房产和存款。
很多人一边倒地指责女儿,可判决其实看得很周全。她当年只有9岁,没法自主选择,后来也承担了丧葬费,理应拥有继承资格;但姑姑们十几年实实在在的付出,也不该被一纸继承顺序直接抹去。最后五个人平分遗产,不是和稀泥,是把人情和法理放在同一杆秤上。法律不只认血缘顺位,也认实打实的照料付出。
你觉得这种兼顾血缘和付出的判决,算得上公平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