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开这场球的赛后数据单,最扎眼的竟然是两个完全一样的数字:十三投五中。
一个是出战三十三分钟的詹姆斯,拿了十四分;一个是只打了二十四分钟的德拉蒙德,收下十二分。
光看命中率,俩人都铁得砸筐,但比赛真打到肉搏的收尾阶段,场上最管用的偏偏就是他们。
詹姆斯在场上三分球三个全铁,手感确实不算顺,可球只要从他手里过一圈,全队六个人的得分就跟着往上蹿。到了决胜负的那几十秒,他没有在原地等球,而是提前两步斜插上去、横身切断传球路线,硬是给身旁的马克西逼出了最要命的抢断;紧接着回防到底线,整个人像一堵墙一样封堵在大桥身前,连干扰带压制,让对手的上篮在篮板上弹框而出。一次空接砸扣,一个当头大帽,十四分看似不多,却用防守和串联把对手的节奏彻底打断。
另一边的德拉蒙德打得更横更硬。二十四分钟抓下十四个篮板,光前场篮板就顶着防守人从头顶生抢了七个,一次次把落下的皮球重新塞回队友手里。进攻端他手感同样平平,但防守端往篮下一站,抬手就是两记大帽,把对手的内线冲击硬生生扇了回去。
投篮都在打铁,得分都没上二十。一个靠全场传导和关键时刻的预判锁死胜局,一个靠在篮下肉搏抢板护住禁区。
打到最后赢球的球队,靠的到底是一场比赛多拿几分,还是这种在泥淖里拼出来的防守和篮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