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饥不择食的代价!” 江西男子远赴贵州相亲,认识女方第二天就领证,总共花 29.8 万,彩礼 12 万。
两人仅共同生活 22 天,女子借奔丧离开,离婚一个月就再婚。男子报警,警方以诈骗立案,婚介退 17 万多,但女方拒不退还彩礼,两次开庭都不认罪,称只是普通婚姻矛盾!
外界看到这件事,第一反应都会觉得男子太过急躁,可很少有人去想,推动他仓促做决定的,是长久以来被婚恋压力裹挟的焦虑。到了一定年纪,身边亲友反复的劝说、旁人异样的眼光,一点点磨掉耐心,他愿意拿出大笔积蓄跨省去相亲,心里是盼着能快速把婚事敲定,安稳过日子。
婚介机构抓住了这种心理,不断传递匹配成功的信号,弱化互相了解的过程,让他以为遇到合适的人,不用再耗费时间慢慢相处。
他来不及核实对方过往的经历,来不及仔细沟通生活观念,在相识的第二天就走进登记处,一笔笔钱款转出去的时候,他没有料到这段婚姻的存续时间会短到只有二十多天。
女方以奔丧为由动身离开的时候,男子没有立刻生出疑心,他还主动叮嘱对方路上注意安全,等着事情处理完之后,对方按时回来一起生活。
等待的日子一天天拉长,消息回复越来越少,他反复发送信息、拨打电话,得到的只有各种推脱的理由,他才慢慢意识到不对劲,想要追回已经交付出去的彩礼。
和对方沟通退款的全程,对方态度强硬,一口咬定两人属于正常结婚、正常分开,不存在欺骗,所有的分歧都归为夫妻之间相处不合,拒绝返还拿到手的12万元彩礼。
男子没办法,只能选择报警,警方梳理完整线索之后,按诈骗启动案件办理,婚介一方权衡之后退回了收取的大部分费用,这笔钱多少减轻了他一部分损失,可核心的彩礼款项依旧没有着落。
后续的庭审过程里,女方始终坚持自己的说法,她承认登记结婚、短暂共同生活,也承认收到彩礼,却不认可主观上存在骗取钱财的想法。婚姻自由本身受法律保护,正常的闪婚闪离属于民事纠纷,这也是她用来辩解的立足点。
法庭需要依靠证据区分普通的感情不和,和以婚恋作为幌子实施的诈骗,要核查女方在这次相亲之前,有没有多次短期登记结婚、快速分手的记录,核查她在沟通阶段,有没有刻意隐瞒真实想法,核查她拿到钱款之后资金的流向,还有离婚之后短时间迅速再婚这个时间节点背后藏着的逻辑。
仅仅依靠领证、同居这些表面的婚姻形式,很难直接认定犯罪,这也是两次开庭没能顺利定罪的关键原因。
很多和这名男子处境相似的单身群体,很容易陷入同一个误区,他们把结婚当成解决所有焦虑的终点,觉得只要拿到结婚证,这段关系就能稳定下来。
高额的资金投入,会让人下意识回避风险,不愿意去怀疑眼前的相亲对象,哪怕察觉到对方言行里的反常,也会主动替对方找理由安抚自己。
婚恋中介的介入,进一步压缩了理性思考的空间,部分中介只盯着服务费能不能到手,不会主动提醒当事人多花时间磨合,不会引导双方核实基础信息,甚至会刻意促成快速领证,以此完成他们口中的匹配指标。
一旦后续出现纠纷,中介常常可以用已经撮合登记成功作为说辞,抽身从矛盾里面脱离。
这场纠纷撕开了异地相亲背后潜藏的风险,民事层面的彩礼返还和刑事层面的诈骗认定,本身存在明显边界。就算已经登记结婚,如果共同生活时间极短,没有建立真实的感情,法律层面支持受害方起诉索要彩礼,但诉讼流程漫长,举证环节难度很高。
想要证明对方从一开始就没有共同长久生活的意愿,需要大量聊天记录、出行记录、资金流水、过往婚恋记录相互印证,缺少关键证据的时候,就很难达到刑事定罪的标准。
女方抓住这个边界,反复强调只是感情矛盾,也给案件推进增加不少阻力。男子一边等着案件继续审理,一边要承受积蓄流失带来的压力,当初对家庭的期待全部落空,还要在漫长的维权流程里反复回忆这段糟糕的经历。
这件事留给所有打算异地相亲的人很实在的提醒,婚姻从来不是靠仓促登记就能落地的交易,再迫切的成家想法,也不能跳过相互了解、磨合考验的阶段。高额钱款交付之前,一定要留出足够长的观察期,不能被快速匹配的假象打动。
遇到婚介催促尽快领证交钱的时候,更要稳住心态,分清哪些是正常的婚恋沟通,哪些是刻意制造紧迫感、诱导花钱的套路。就算走到谈婚论嫁的阶段,大额资金的流转,也要留存完整凭证,提前约定好特殊情形下款项处理方式,降低后续维权的阻碍。
婚恋本该建立在自愿和真心相处的基础上,不能变成博取财物的工具,法律会守住公平的底线,可提前守住自己的积蓄、守住理性判断,才是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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