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查不知道,去查才发现,
原来全红婵代言的钱,要分给这三方,剩下才能够落到她的口袋里。全红婵代言的收入分配是这样的:教练和保障团队15%游泳协会项目发展基金15%广东省队和湛江体校20%这已经是50%用于分配的了,剩下的50%是全红婵自己的,但还要交税。
这就是体育总局规定的"5122"的规矩,所有现役运动员都是这个规定,全红婵从湛江体校到奥运冠军,背后是国家和地方的支持,收了钱还要继续帮助培养年轻选手,这样才能更好的回馈国家和社会。
荣耀不是一个人的功劳,教练、省队、国家队都付出了大量心血,理解这个分配规则。
网友说 其实想明白也少了,她从湛江体校一路跳到奥运冠军,教练、场地、出国比赛、康复,全是国家和地方一路托举,等她可以挣钱了,再拿出一部分回去,基层体校才有钱去找下一个好苗子,这是良性循环。你们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