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开始实行“消费入座”,引起了广泛的争议,我看也有不少媒体在评论,总体观点就是左右不得罪,既认可星巴克作为经营者的规则边界,又提醒星巴克在实践当中应该有温度。
这个温度还真是不好拿捏。要想有温度,那么就是继续开放,要想实行“消费入座”,必然会引起一些人的不满,怎么做都不会有温度,所以这个问题无解。
有些事情,连在一起看才有意思。
就在星巴克“消费入座”当天,有媒体报道了广州一女子,因为在地铁站内的读书空间逗留了近5个小时,结果因为超时被地铁多收了15元超时费。
无独有偶,有记者在济南和青岛,也了解到了类似情况,如果在地铁内待的时间过长,也会额外收费,济青两城的地铁标准是,超过4小时要收12元。
看到这里,你还会认为星巴克的“消费入座”有问题吗?连担负公共事务的公用设施场所内,你逗留时间太长都要额外收费,星巴克作为成本自负的商家,要求“消费入座”算不上过分吧?何况,相对于地铁而言,星巴克的空间更为有限。
当然,在车站内逗留的乘客,有些可能是买短乘长,想白嫖更多的乘坐距离,但有些并非如此,比如炎热之时蹭空调的。
商家经营状况好的时候,多付出一点成本无所谓,不为赚钱赚个人气也好,不在乎那点成本。但是在经营状况不佳的时候,就要开源节流,严格控制成本,尽可能的减少开支。店里来人多了,卫生服务、水电服务等,一天下来也是不小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