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拥有绝对经营自主权的商户,我认为都有资格决定是否采取“消费入座”,不消费也可以入座,那是人家的分外之情,消费才能入座,这也是人家的经营方式,消费者没有资格置喙。
当然,消费者也可以选择无视或拒绝这样的商户,不去照顾生意就是了,这也是消费者的权利。
第三空间这个概念,本身就缺乏约束性,是一种自律式的自我约定。依靠的是消费者的自觉,是恰到好处的边界感。但事实上,有些人是缺乏这种边界感的,更没有自觉性,白嫖不说,有时还一坐几个小时,甚至有人还能待上一天。
像星巴克这种咖啡店,在一座城市中的投放量是有限的,而且它也不像商超那样宽大,空间非常有限,不用太多人进去就会坐满。其实很多到星巴克的消费者,并不喜欢店内嘈杂的环境,人多的时候反而望而却步,本来想进去,但一看人太多就放弃了。所以从这个方面来讲,这些人挤占的不仅仅是店内的空间,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店内的生意。
从消费者的角度来讲,他们到星巴克消费,希望环境相对安逸和清静一些,这也是星巴克除咖啡之外应该提供的环境价值。但是人一多,这个环境价值就会大打折扣,当你悠闲的喝着咖啡,突然看到一边的凳子上坐满了刷视频的人 ,外放声音还开到最大,是不是会感到一丝丝的不爽?
酒店之所以要分档次,菜品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环境和服务因素,能给消费者提供不一样的环境价值,让人一坐下来就感觉钱花的值。
星巴克开始“消费入座”,恐怕不会是第一个,后续还会有人不断跟进。实际上很多商家都想这么做,但没人愿意第一个试水,或者说不敢轻易试水。
我倒认为,像这些商家,人家能够给非消费者提供一个卫生间的便利,已经算不错了,没必要索取太多,毕竟人家也是有经营成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