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太贪心了!”江苏无锡,七旬老太在经历丧子之痛后,果断放弃继承儿子名下的两套房子

“太贪心了!”江苏无锡,七旬老太在经历丧子之痛后,果断放弃继承儿子名下的两套房子的份额,一套70平米,一套120平米,只求儿媳和孙女能给她一套小房子独居。可儿媳妇认为这两套房子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能让老太居住已经不错了,拒绝了老太的独居要求。无奈之下,老太只得求助法院帮忙。法院这样判!

“那房子本来就有我一份,你还想单独要一套自己住,凭什么?”调解室里,儿媳妇这句话甩出来,像一盆冷水,把七十多岁的秦阿姨浇了个透心凉。老太太刚刚经历了丧子之痛,白发人送黑发人,连腰都直不起来了。

老宅子拆迁,分了一大一小两套安置房,一套七十平,一套一百二。儿子走了,按理说老太太能分走一部分。可她心疼孙女,也为了家里能安宁,主动去签了字:两套房子的继承份额,她一分不要,全给儿媳和孙女。她只想拿自己那份换一个安稳的落脚地。

她的要求低到了尘埃里:大房子你们住,我只要那套七十平的小房子,让我一个人安安静静过完下半辈子。

但儿媳不干了。在儿媳看来,这两套房虽然源于老宅,但婚后自己出钱翻修过,平时也是自己在照顾老人,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让老人跟她们一起住已经算尽孝了,老太太想独占一套七十平的房子,简直是贪心。

老太太满肚子委屈。自己掏心掏肺把房子全让出去了,到头来连个独居的保障都换不回来。几番争吵无果,老太太只能拄着拐棍,把儿媳和孙女告到了法院。

而法院查得很明白,这两套房是基于老太太的老宅拆迁来的,当初她放弃继承份额,绝不是白给,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换一个住的地方。虽然没有去办正式的居住权登记,但双方当时是达成了口头合同的。于是法院判决:老太太对那套七十平的房子享有独占的居住权,直至寿终。

这让我想起之前有个案子,一位大爷为了给孙子买学区房,把自己的老房子卖了,钱全给了儿子,说好跟着儿子住。结果孙子上了学,儿媳嫌大爷生活习惯不好,天天给脸色看,最后连饭都不给留。大爷一怒之下告上法庭,法院判儿子必须给大爷提供住所,或者支付等额的租金。

大爷那案子,靠的是子女赡养义务;而无锡这个案子,老太太靠的是自己当初“放弃继承”换来的对价。

其实仔细想想,这事儿挺让人心酸的。老太太这辈子,大半截身子都入土了。刚没了儿子,她不去争大房子,不去抢那几十上百万的财产,她只要一个关起门来能自己哭、自己待着的小空间。

就这么点念想,还得被儿媳妇扣上一顶“贪心”的帽子,最后靠着一纸判决才硬生生要回来。

但法律能帮老太太要回七十平米的居住权,却补不上这家人裂开的口子。房子是死的,人是活的。一家人过日子,真不能把账算得太绝。当亲情要靠防贼一样去算计,当老人的退让被当成理所当然,哪怕最后争到了房子,那个原本叫“家”的地方,也早就冷透了。


信息来源:
江苏广播丨江苏无锡一老人丧子后自愿放弃两套房的全部继承权,要求享有小套房屋的居住权,儿媳不同意老人独占,法院判了

文丨王富贵
编辑丨南风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