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兴仁,女孩为了赚钱买手机,竟然和成年男子发生交易,10 多次共赚了 3000 多。两个比她大的女生带着她误入歧途,三个人商量好了分成,事后女孩拿五成,剩下两个各拿两成五。三个人没有一个脑筋清楚的,后来惊动了民警,民警当场抓获骆某、刘某,周某因未满 16 周岁,对介绍卖淫罪不负刑事责任,交由监护人管教。
很多人看到这个案子,第一反应都是荒唐和痛心。涉案的周某只有 14 岁,还在念初中,平时生活都在家长视线范围之内,家庭经济条件普通。
按理说这个年纪的孩子,最大的烦恼也就是课业和考试,可她偏偏被一部价格不菲的智能手机迷了心智。
手里没积蓄,又料定跟父母伸手准会被拒绝,她没有选择踏实读书或者克制物欲,反倒动了歪心思,找到同住附近、平日里无所事事的熟人骆某打听来钱快的门路。
骆某、刘某均已成年,小学文化,早早辍学,没有稳定工作,自己原本就没有正经工作和合法收入。
面对周某荒诞且危险的想法,骆某非但没有以年长者的身份制止劝导,反倒觉得这是个抽成牟利的偏门财路。
一个人张罗怕忙不过来,她又拉上了平日经常混迹在一起的女友刘某入伙。
三个人坐在一起商量时分工明确:周某负责外出,骆某和刘某则负责在网络社交工具上物色交易对象、商谈价格,并承担路线接送。
商定的利益分成十分直接,周某拿走一半收益,骆某与刘某各自抽走两成五提成。
在短短几天时间里,刘某的手机变成了转账收款工具,频繁进账 3000 多元,骆某和刘某各自分得 700 余元。
中学门口和周边的出租房附近频繁出现形迹可疑人员往来,这种反常举动很快引起了周边群众的警觉与怀疑。
热心市民向辖区派出所如实反映情况后,办案民警迅速展开摸排布控,在校门口附近把正准备再次接送周某的骆某与刘某当场抓获,查扣了 3 部作案手机并全额追缴了违法所得,涉案人员悉数落网。
案件进入法庭审判程序后,两名被告人的辩护人当庭提出辩护意见,辩称全案由周某主动提议,被告人属于协助性质,且获利数额不大、到案后认罪认罚,请求法庭给予从宽并宣告缓刑。
然而在刚性的法律底线面前,这类辩解没有得到支持。介绍未成年人卖淫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该案社会危害性大,不符合缓刑 “犯罪情节较轻” 的法定条件。
最终,法院当庭依法判决,骆某与刘某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这起真实的案件给不少家庭和全社会敲响了沉重的警钟。表面上看,诱因是一部手机和区区数百元的抽成,深层次暴露的却是青少年法治教育、家庭沟通以及不良社交圈带来的隐患。
一个 14 岁的在校生,心智不成熟,在虚荣消费的诱惑下极易丧失辨别能力,若是监护环节出现缺位,就很容易滑入深渊。
而两名辍学青年对法律常识的极度漠视,误以为听从别人主动提议就能脱罪,最终换来了失去自由的高昂代价。
法律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上的严厉态度清晰明确,任何人只要伸手触碰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就必定要承担刑法应有的惩处。晒图笔记大赛
参考来源:贵州兴仁法院官方普法,2026-10-12,《介绍未成年人卖淫案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