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80亿卢比账单摆上桌,巴方想先勾掉1700亿罚息,中方只回了一句话
2026年9月29日,卡西姆港电力公司CEO王东峰写了一封信,收件人是巴基斯坦财政、计划、能源三位部长。
信里的数字很具体:欠款790亿卢比,折合2.854亿美元,逾期超过半年。他在信里警告,再拖下去,贷款协议和巴基斯坦政府的主权担保,都可能被触发违约。
到10月,中巴经济走廊框架下18家中资电力项目被拖欠的应收账款,已经滚到了约4980亿卢比。
真正让这件事从“欠钱”变成“僵局”的,是7月巴方提出的另一个数字:希望中方免掉大约1700亿卢比的滞纳金。
中资企业的回复很干脆——本金可以谈分期,罚息不免。说实话,这句话听着硬,可放在巴基斯坦电力系统那本烂账里看,硬的不是态度,是底线。
先把“4980亿”这个数字放回它真实的来路里。
今年6月底,18家中资电力项目的欠款还是4230亿卢比,到10月就变成了4980亿,短短几个月又多了750亿,欠款这辆车根本没踩刹车。
卡西姆港不是孤例,萨希瓦尔燃煤电站同样被欠了大约800亿卢比,两座1320兆瓦级的电站加起来,应收账款就接近1600亿。
可这笔钱卡在哪儿?不是电站没发电。
巴基斯坦的总装机容量到2026年3月已经达到49651兆瓦,纸面上的发电能力早就上来了。
卡住的是收费链条:用户交不上或者不愿交高价电费,配电公司回款不足,配电公司没钱付给中央购电机构,中央购电机构再把压力甩给发电企业,每一环都说自己手头紧。
2023至2024财年,配电公司的输配电损耗达到18.31%,远超监管允许水平,超额损耗增加了约2764亿卢比负担,回款不足又添了约3145亿卢比缺口。
说白了,这不是巴基斯坦“缺电”,是“有电却收不上钱”。
电站不会因为对方手头紧就自动停止付利息、买燃料、做检修,可用户端那根管子漏着,上游的账单就只能一层一层往下压。
这就引出了整件事里最拧巴的反转,很多人一看巴方求免滞纳金,第一反应是“铁哥们这点忙都不帮”。
可滞纳金这东西,在中资电站的账本上从来不是额外利润。
中资企业拿不到电费,照样要向银行还本付息,1700亿卢比滞纳金对应的,是长年拖欠滚出来的融资成本。
如果今天开了这个口子,明天本地电力商、海湾投资方全都有样学样,所有合同都能拿“关系好”当筹码推倒重来,那主权担保这四个字,就成了一纸空文。
卡西姆港那封信之所以把“主权担保违约”摆上台面,恰恰因为这不是一家企业和一个购电机构之间的扯皮,它戳到的是巴基斯坦政府对外资承诺的信用底座。
本金可以分期,是给时间;罚息不能免,是给规矩。 这两件事不在一个层面上。
然后就得看巴方那套“借钱还旧账”的方案到底解决了什么。
2026年,巴方拉着18家银行做了1.225万亿卢比的循环债务融资安排,一部分重组旧贷款,一部分拿来清偿发电企业欠款,偿债资金从每度电3.33卢比的附加费里慢慢收。
阵仗不小,可借钱只是把今天的欠条搬到明天,线损、偷电、低回款这些窟窿没堵上,旧债刚装进银行的口袋,新欠款又在电力系统里长了出来。
巴基斯坦整个电力部门的循环债务,同期已经滚到1.675万亿卢比上下。融资置换能换来喘息,换不来收费能力的重建。
中资企业守合同,守的恰恰是“已经发生的供电义务,什么时候能变成实际回款”这条最基本的商业逻辑,而不是在跟谁赌气。
中方在这件事上的姿态,其实一直没变过。
2015年的能源框架协议写得很明白,巴政府必须足额支付电费,无论终端用户能不能交得起。
2017年以来,巴方对18家中资电厂累计支付了5.1万亿卢比,覆盖了开票金额的92.3%。九成以上的账是认的,也付了。剩下那一截,不是付不起,是不想按合同付。
问题是,如果主权担保可以因为“暂时困难”被重新谈,那中巴经济走廊二期那些还没落地的项目,投资方在签字之前,会先问一句:这一期的电费,下一届政府认不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