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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不及子女前提是惠不及子女,网友讨论追责边界时常引用的观点,打破了大家对“祸不及

祸不及子女前提是惠不及子女,网友讨论追责边界时常引用的观点,打破了大家对“祸不及子女”这句老话的固有理解。传统说法主张一人做事一人当,不要牵连家人,而这句衍生观点,则划出了不一样的评判标准。

它的核心逻辑很直白:如果子女实实在在享受过当事人带来的资源、红利、特权与收益,得到了父辈的恩惠和庇护,那么出事之后,就不能单纯拿“祸不及子女”来豁免。红利享受的时候全盘接纳,出事之后只想置身事外,在很多网友看来并不公平;只有从来没有沾过半点好处,才该免于被牵连追责。

这句话引发大量讨论,也存在不少争议。有人觉得这个说法很现实,权责应当对等;也有网友提出,子女本身是独立个体,很多红利是被动获得,不该无限连带。如何区分“被动受益”和“主动依附”,法律和情理本就存在区别,这也是这句话一直争议不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