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柳传志的评价:应当客观看待,而非苛责
纵观柳传志数十年的商业生涯,从他白手起家创立联想,到一步步将企业打造成为全球知名的世界500强公司,这一路走来,他有没有一条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的?答案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没有。他在法律的框架内经营企业,依法纳税,合规运作,这是一个最基本的事实,不容抹杀。
一个人能够在竞争如此激烈的国际市场中,把一家中国企业带到世界500强的高度,这本身就是一种了不起的能力和成就。这样的企业家,难道不值得我们去研究、去学习吗?他的管理经验、他的战略眼光、他在商业谈判中的智慧,这些都是实实在在的财富。我们不应该因为某些争议就全盘否定一个人的贡献。
当然,有人批评他在研发投入上不够多,说联想"贸工技"的路线不够重视自主创新。但我们必须分清一个基本概念:投入研发少,那叫遗憾,那叫战略选择上的不足,那叫可以商榷的方向问题——但它绝不叫犯法!没有任何一条法律规定企业家必须把多少比例的利润投入研发。用道德的高标准去要求法律的底线,这本身就是一种混淆。
所以说,我们对企业家的评价应当实事求是。不能因为他没有做到完美,就把他一棍子打死;不能因为他没有达到某些人心中"理想企业家"的标准,就全盘否定他的一切。要求每一个企业家都必须达到柳传志的程度,这既不现实,也不公平。我们应该就事论事,功是功,过是过,而不是带着情绪去"打倒"谁。真正健康的社会,是既鼓励创新、也尊重那些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做出贡献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