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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句不掺和,事事都有她。 一位三婚女士咨询律师说自己结婚一年多,老公的前妻已经去

句句不掺和,事事都有她。
一位三婚女士咨询律师说自己结婚一年多,老公的前妻已经去世,留下了一个女儿。前妻的父母曾承诺,如果他们再生一个二胎,并且孩子跟女方姓,就会奖励一套房子。
后来,二胎出生,是个女孩,前妻的父母也兑现了承诺,全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孩子的名下,并且一直由两位老人居住。
现在老公的意思是想卖掉自己婚前的房子,搬到前妻父母给孩子买的房子里住,让两位老人回他们老家县城的房子。
律师听完她的讲述,直接反问:“你凭什么赶他们走?” 。律师表示,这套房子是前妻父母全款出资购买,登记在孩子名下,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孩子的父亲只能为了孩子管理财产,不能随意处分。如果他们让老人搬走,老人很可能会起诉,要求撤销赠与,收回房子。
律师还提醒,他们现在住的房子是男方婚前财产,完全可以继续居住。如果贸然去动那套房子,很可能会得不偿失,最后连自己的房子都保不住。
这位女士还提到,自己的妹妹之前在那套房子里住过,并把老人的东西都扔了出去,因此和老人发生了一些不愉快,老人报了帽子叔叔,妹妹的工作也受到了影响。律师批评她,明知道房子的情况,还让妹妹去住,本身就不合适。
最后,律师劝她,不要因为一时的想法,给自己和家庭带来更大的麻烦。老人已经失去了女儿,晚年需要一个安稳的住处,不要去打扰他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