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把盾构机、大型挖泥船、高端无人机及其核心零部件、相关制造技术,纳入精细化出口管制清单。新规将于11月18日正式生效。这也是在两年前两用物项管制政策基础之上,一次更加细化的升级。
之所以对这几类装备实施管控,核心原因在于,它们都属于典型的军民两用产品,战略价值突出。
先说盾构机。表面上,它只是用来开挖隧道、服务城市基建的工程设备。但是它强大的岩层掘进能力,同样可以用于地下大型工程的修建,具备潜在的国防应用空间。早在2021至2022年间,有印度媒体曾报道过,印度在地铁项目中采购了一批中国制造的盾构机,其本土科研团队曾计划拆解设备,开展反向技术研究,力求实现本国盾构装备的国产化。
再来看无人机。如今民用技术和军用技术的界限,已经变得十分模糊。俄乌战场就是鲜活的例子:许多消费级无人机,只要稍加改装,就可以用来执行侦察、投送、打击任务。一旦飞控、导航这些核心技术无节制外流,安全风险显而易见。大型挖泥船也是同理,既能疏浚港口航道,也拥有快速岛礁整治、岸滩改造的工程潜力。
我认为,这一轮管制措施,蕴含着三层战略考量:
第一,守护我们数十年投入换来的高端制造成果,防范核心技术被逆向拆解仿制的风险,筑牢产业安全的屏障;
第二,对标国际通行的“瓦森纳协定”的管理逻辑,依据我国《出口管制法》,把管制举措常态化、细则化,争取在高端装备贸易领域拥有规则的主动权;
第三,安全和开放并行,新规并不是一刀切禁止出口。正常合规的民用贸易,只需要履行登记手续;只有流向敏感地区、存在潜在军事用途风险的订单,才需要严格的许可审批。
总之,这次清单的升级,是立足长远安全的制度布局。既不是闭关锁国,也不是专门针对某个国家,而是给大国重器、核心技术安上一把安全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