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人跳后报警被强奸多名受害人被抓最近这几年,一类新型犯罪变得突出。就是:犯罪分子把公权力本身作为实现犯罪行为的重要实施工具。换句话说,如果没有公权力的介入,这类犯罪活动反而难以实施。这种犯罪过去也有,但不突出。随着扫黑除恶深入发展,原先的暴力传统犯罪受到打击而萎缩,这类新犯罪日益浮现。
犯罪分子敏锐洞察到了公权力的一些“白左”特质,自我感动式对某些人以身份政治为基础施加过度保护。比如诬告强奸基本没有成本,这些就可以用来套利,被他们发现了套利空间。
更大的危害在于,由于这类犯罪中,公权力往往作为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的一环,直接出面执行了一些有悖于社会认知的司法行为。导致普通群众对司法力量产生不信任感甚至离心离德。这种潜在积累的社会风险,也是很值得忧虑的。
但面对这类新型犯罪,有些地方和部门现在还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和复杂性,还处于比较麻木的状态,被犯罪分子牵着鼻子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