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次对盾构机实施出口管制,可我怎么记得,这东西以前就有出口限制?
一查才发现,这件事还真不能简单地说成“中国以前不管,现在才开始管”。
早在2001年,中国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中,就有“隧道施工技术”相关条目。不过,限制的是特定喷射混凝土工艺,并不是盾构机整机,更不是盾构机制造技术全部禁止出口。
而10月19日,中国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新公告,明确将全断面隧道掘进机、专用关键零部件及相关再制造技术纳入出口管制范围。
然后仔细查了官方发布的所有历史,发现沾点边的,是2024年12月起,稀土永磁电机等部件被纳入两用物项清单,含这类部件的盾构机出口需审查。
好吧,这次的公告确实是首次明确对盾构机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以前之所以我有这个印象,貌似应该是跟印度有关。
比如2020年,中国铁建重工制造的超大直径盾构机运抵印度孟买,用于沿海公路隧道工程。设备本身是按运输要求拆解成部件发运的,受疫情和中印关系影响,中国工程师去不了印度指导安装,当时网上还冒出好多“印度拆解偷师”、“装不回去报废”等谣言,从情绪上讲挺过瘾,可惜不是真的,最后这台还是在中方人员的指导下装好了,还创下过单月掘进456.72米的纪录。
还有一个印度购买盾构机的事情更有意思,印度国家高铁公司负责建设的孟买—艾哈迈达巴德高铁,全长约508公里,其中孟买段有一段约21公里的隧道工程,地质复杂,涉及海底、湿地和城区,必须使用超大直径盾构机。
大概在2022或23年的时候,印度为此向德国海瑞克订购了3台直径约13.56米的超大直径盾构机,本以为是绕过了中国,结果没想到这批设备虽然挂着德国品牌,但实际在海瑞克广州工厂生产组装。
合同规定是2024年10月在广州结清尾款后发运,但印度,你懂的,拖着尾款不给,想让厂商发货再说,没想到厂商不收到钱就不发货,这台盾构机就一直在广州南沙港呆着。
结果就在2024年11月15日,中国更新《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含稀土永磁电机的盾构机出口需提交最终用户证明和用途说明,而这3台盾构机恰好满足这个条件。
好吧,本来早点给钱就能顺利收到货的,这下印度自己把自己给坑了。
最后怎么解决的,很简单,拖了一年多,印度发现没有别的好办法,只能在2026年3月,结清尾款并提交合规文件后,其中两台盾构机从广州启运,3月23日左右抵达孟买港,至于第三台盾构机,目前没有明确的到港信息,不知道是在海上飘着,还是继续呆在广州南沙港。
看来我一开始记得“盾构机以前就有限制”,并不完全是凭空想象,还是印度搞出的动静太大,让我仿佛有了错觉。
如今盾构机整机被明确列入出口管制范围,旧印象有了新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