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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仙人跳”真厉害,一女局长都被敲诈了19万。 最近山东泰安这起“仙人跳”案子

现在的仙人跳”真厉害,一女局长都被敲诈了19万。
最近山东泰安这起“仙人跳”案子,看得人心里五味杂陈。
一个以00后为主的团伙,一年多时间作案38起,敲诈得手155万余元,连在校大学生都参与其中,最小的被告人生于2007年,作案时还是未成年人。
更离谱的是,他们不仅敲诈,还会主动报警诬告受害者,导致三名受害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一人甚至被判刑三年,直到重审才被认定无罪。
这个团伙的主犯陈某,生于2001年,案发时才二十出头。
他的“经营模式”很有“套路”,通过社交软件引诱被害人见面,再以强奸、曝光隐私等方式要挟,甚至用“洗钱”的名义统一支配赃款,还向成员提供“放贷”或“借款”,以此控制他们持续犯罪。
陈某为成员支付住宿、餐饮、整容、酒吧消费等费用,展示其经济实力,逐步形成了以他为纠集者的13人恶势力犯罪团伙。
案件中最引人关注的受害者,是泰安市某区的一名女局长霍某。
她被团伙以包养未成年男孩为由,先后敲诈19万元,还被诈骗1.5万元。
案发后,霍某被免职。
有人说她是“活该”,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如果她坚守底线,就不会掉进圈套;也有人认为,她也是受害者,应该重罚犯罪团伙。
从法律角度看,陈某等人组织恶势力团伙,多次实施敲诈勒索,还有诬告陷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多项罪名,等待他们的将是严厉的刑事判决。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个团伙的涉案金额超过155万元,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主犯陈某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于被诬告的三名受害人,他们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同时,相关办案过错也应被倒查追责。
这起案件曝光后,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说:“00后年纪轻轻走歪路,太可惜了。”
也有网友表示:“仙人跳套路害人不浅,必须从严打击。”
还有网友提醒:“遇到仙人跳,一定要第一时间报警,不要想着私了,否则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其实,“仙人跳”这种犯罪,盯上的不仅仅是钱包,还有人想遮掩的私德漏洞。
法律会追惩设局者,但也只保护敢于第一时间求助的人。
这起案件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不管是公职人员还是普通百姓,都要守住生活底线。
目前,这个团伙已被起诉至法院,案件开庭四天,至今未宣判。
我们等待法律的公正判决,也希望这起案件能给更多人带来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