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第一美女辅警”许艳,父母举债凑钱为她买房,她却挥霍数百万!小城女辅警的“致富路”,为何让一众有头有脸者人财两空?
1994年,许艳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家里没有显赫的背景,父母靠着辛苦打工挣钱,只盼着女儿将来能有一份稳定的工作,不用像他们一样,为了生活四处奔波。
长大后,许艳去了山东一所卫校读书。毕业之后,她先后在医院工作,虽然工作算不上大富大贵,但好歹有一份收入。
父母每次打电话,总会问上一句:“工作还顺心吗?工资够不够花?要是受了委屈,就跟家里说。”
父亲常年在外地打工,平日里省吃俭用,舍不得给自己添置什么东西。对于他来说,最大的盼头就是女儿能够早点安定下来,找一份长久的工作,将来成家立业,日子过得踏踏实实。
2018年春天的一天,父亲正在外地忙活,手机突然响了。他拿起来一看,是女儿许艳打来的电话。
电话那头,许艳告诉父亲:“爸,我找到新工作了,我现在到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当辅警了。”
父亲听完,先是愣了一下,随后脸上露出了笑容。他赶紧追问:“真的啊?那工作怎么样?稳定不稳定?”
得到女儿肯定的答复后,父亲心里的一块石头总算落了地。在他看来,辅警虽然不是什么高薪职业,但工作环境相对正规,说出去也体面,女儿总算有了一个能够安身立足的地方。
他忍不住叮嘱女儿:“好好干,到了单位要听领导的话,跟同事好好相处。咱家没什么本事,你自己得争气。”
挂断电话后,父亲心里美滋滋的,干活似乎都更有劲了。他觉得这些年在外面吃的苦、受的累,总算有了点盼头。只要女儿能够踏踏实实工作,以后的日子就会慢慢好起来。
许艳的父亲靠打工挣钱,一天收入一百七八十元左右,母亲患有心脏病,每个月光吃药就要花六七百元。女儿上卫校时,学费也是父亲在外面借钱凑出来的。
对于这样的家庭来说,买房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
许艳在灌云县城买房时,父母拿出了二十六七万元,其中六七万元还是向亲戚朋友借来的。老人想着,女儿有了自己的房子,将来生活也能有个着落。
至于借来的钱,只能靠两口子慢慢打工偿还。
父亲后来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直到事情曝光,他才知道女儿卷入了那么多金钱纠纷。
平时女儿大约每周回家一次,但很少跟父母谈自己的私生活。父母也没有察觉她究竟有多少收入、钱花到了哪里。
在老人眼里,女儿有工作、有房子,日子似乎正在往好的方向走。
可另一边,一场围绕金钱、男女关系和个人名誉的纠纷,已经持续了好几年。
根据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二审查明的事实,2014年上半年至2017年11月,许艳通过电话、微信或者工作关系,主动结识多名已婚公职人员,并与其中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此后,她以怀孕、流产补偿等为由,谎称家人已经知情,或者扬言要到对方单位闹事、向其妻子和孩子所在学校公开关系、向有关机关告发等,向相关人员索要钱款。
这些人为什么会掏钱?
从案件披露的情况看,关键就在于他们各自都有不愿公开的私人关系。一旦事情闹大,不仅家庭可能受到冲击,工作和个人名誉也可能受到影响。
有人担心妻子知道,有人顾虑自己的职位,还有人不愿意让家人和同事知道自己的私生活。正是这些顾虑,让事情一步步演变成严重的金钱纠纷。
涉案人员中有公职人员,部分人还担任过领导职务。公众自然会追问:既然身为公职人员,为什么没有守住纪律底线?如果发现自己受到威胁,为什么没有及时通过合法途径处理?
当然,私人关系中的过错,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意索要钱财。即便对方确实存在不当行为,也不能用威胁、要挟的方式解决问题。
随着调查推进,许艳被追究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9日,灌南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许艳敲诈勒索9人财物共计372.6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许艳随后提出上诉。
2021年10月15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法院认定她以要挟手段索要7人财物共计144.6万元,构成敲诈勒索罪。
考虑到她具有自首情节、当庭认罪悔罪,以及被害人对案件发生存在一定过错等因素,法院依法改判她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