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已婚董事长婚外情生龙凤胎,拒做亲子鉴定想赖账,法院两审都判他必须认。
江苏南通一个离了婚的女人袁圆,几年前认识了有家室的董事长张博。两个人好上之后,袁圆怀了孕,生下来一对龙凤胎。孩子出生之后,张博那边的态度就变了。他嘴上不认这两个孩子是自己的,一分抚养费不愿意出。
袁圆没办法,自己花钱做了DNA鉴定,拿着报告把张博告上了法庭。2025年5月一审,2026年7月南通中院终审,2026年10月17日临沂日报、搜狐新闻等媒体把这个案子翻出来。
法庭上张博那边的说辞也挺有意思。他不配合法院指定的亲子鉴定,自己拿"受孕时间对不上"当理由。意思是那段时间袁圆身边不止他一个男人,凭什么说这俩孩子就是他的。
法院把话说得很明白:现代医学没法精确到哪一天受孕。你张博是个成年人,跟一个已婚有妇之夫的身份,跟袁圆保持了那段婚外关系。这个事实本身就违背公序良俗,法律对这段关系要做否定性评价。
可孩子是无辜的。你张博拒做亲子鉴定,又拿不出相反证据,那就直接推定亲子关系成立。
两审下来,法院都认了这两个龙凤胎就是张博的亲骨肉。张博那边还是那句"什么关系还没搞清楚,没法表态"。这一下,孩子都快3岁了,因为爸爸不认,户口一直落不下来。妈妈拿着判决书去派出所办落户,办不了。孩子上幼儿园、上医保,全都卡在这一纸身份上。
这个案子看完,心里挺复杂。先说张博这边。他一个已婚董事长,在外面跟人搞婚外情,让女方怀了孕。孩子生下来,他先是让人去打掉,女方坚持生下来。他一看躲不过,就开始装死。拒做鉴定、拒认孩子、拒付抚养费。
这个操作,说穿了就是典型的提上裤子不认人。钱他有,公司是他的,可他就是不愿意给这两个亲生孩子出那点抚养费。他怕的不是钱,是这个事传回家里,正房那边不好交代。
再说女方袁圆。她明知道对方是有家室的董事长,还跟他好,还坚持把龙凤胎生下来。这里面感情成分有多少、经济成分有多少,外人不好猜。可她把孩子生下来了,现在拿着判决书给孩子上户口,这个诉求是正当的。孩子不应该因为父母那段婚外情,就一辈子是个黑户。
法律在这个案子里的态度很清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写得明白: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你张博再不愿意认,血缘这东西推不掉。法院判你认,你就得认。抚养费该出出,该让孩子上户口让孩子上户口。
不过,这里也得说句公道话。这个案子最后受害最深的,是那两个刚3岁的孩子。他们从生下来,爸爸就没露过面。他们将来长大,听别的小朋友说爸爸怎样怎样,他们没有。妈妈那边再怎么坚强,也给不了孩子一个完整的家。这个后果,是张博当年那一夜风流留下来的。
说到底,当董事长有钱不是错。可有钱也管不住下半身,还不敢为自己的行为负责,那就是另一回事了。成年人在外边做什么事,心里得有本账。你今天爽那一下,将来可能要还一辈子。两个无辜的孩子,就是这笔账上最沉重的那一笔。
希望张博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早点把抚养费掏了,把户口给孩子落了。大人之间那点恩怨,别算到孩子头上。这才是一个当爹该有的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