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香港女子最近发帖称,她近日打的到香港如心广场时,的士司把她载到离如心广场约需步行6分钟的荃湾广场时,要求她下车。她拒绝时,的士司机又称“既然你非要去如心广场,那我就开始兜路了”,还表示“我不喜欢我就不去”。最后女子不得不中途下车。女子还录了当时与的士司机交涉的视频,并在网上发布出来。
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个的士司机的行为已经涉嫌违规。根据香港《道路交通条例》,的士司机在乘客表明目的地后,若无合理原因,不得“故意拒绝或忽略接受租用”,也不得“拒绝或忽略将的士驶往任何由租用人指明的地点”。
那名的士司机不仅没有将乘客送往如心广场,还以“兜路”相威胁,这同时触及了“拒绝驶达目的地”和“没有采用最直接可行路线”两项违规行为。
这起事件也反映出香港部分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确实有待改进。香港的士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拒载绕路等问题时有发生,此事件中的司机以不高兴为由拒绝将乘客载到指定地点,将乘客载至半途赶下车,正是这种服务态度问题的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