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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开庭,我代理员工,对面是公司。 开庭前30分钟,当事人双方和书记员都到了,仲裁员没到。 🎈我跟对面说:对方律师,咱们互相交换一下证据吧,等会开庭好质证。 🎈对面败顶老登律师皮笑肉不笑:我听仲裁庭的,不听你的。 我感到迷惑……没遇到这种打法的…… 🎈我:庭前交换证据是法 ​

前两天开庭,我代理员工,对面是公司。

开庭前30分钟,当事人双方和书记员都到了,仲裁员没到。

🎈我跟对面说:对方律师,咱们互相交换一下证据吧,等会开庭好质证。

🎈对面败顶老登律师皮笑肉不笑:我听仲裁庭的,不听你的。

我感到迷惑……没遇到这种打法的……

🎈我:庭前交换证据是法律规定的,这又不是我规定的,再说又不是我光看你的证据,你也可以看我们的证据啊。

🎈败顶律师依旧坐那儿不动:我听仲裁庭的,你别来指挥我做事。

🎈我:现在看证据不比开庭的时候看强吗,庭前提前过一遍证据,节省开庭时间啊。

🎈败顶律师:我听仲裁庭的,我不听你的。

仲裁员没到,书记员一直坐那儿打庭审笔录套话呢,他听见我和对方律师全程对话了,但并没有要发言指挥我们交换证据的意思。 现在“明哲保身”的书记员太多了,我能理解。

🎈我只好直接开麦问书记员:书记员,我要求和对方律师庭前交换一下证据,可以吧?

🎈书记员:当然可以。你们交换一下证据吧,开庭前应该交换的。

对方律师这才不情不愿地和我方交换证据。他给了我一份证据目录➕11个证据。目录上写的也是11个证据。

等开庭到质证环节,他举证的时候,又拿出来第12个证据说要补充提交。这第12个证据一看就是精心准备过的。

老登为了证据突袭,坚持到最后一秒,硬是要留一个证据藏着掖着,以为能打我这边措手不及。其实根本没啥用。

开完庭,我当事人跟我说,败顶律师是她原公司的法律顾问,老板和败顶是亲戚关系。以前公司效益好的时候,聘他当常法,后来公司经济效益不好,就不聘败顶律师当法律顾问了。公司快黄了,没钱请别的律师,这次就又让他来代理了。这十多年败顶律师代理这个公司和员工打官司,从来没赢过。

怪不得公司要黄呢,这个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都没签过字,也没有证据证明公示过。咱也不知道他这法律顾问咋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