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天水幼儿园铅中毒案1人无期结果来了↓一、刑事判决:6人获刑 2026年10月16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6名被告人全部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情节特别严重: 李慧芳(幼儿园实际负责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 朱敬琳(执行园长):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牛爱元、文亚芳、贺旭霞、安春玲(后厨工作人员):分别判处8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认定,李慧芳、朱敬琳身为管理人员,授意、安排后厨人员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供幼儿和教职工食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本案未出现死亡案例,无期徒刑已是该罪名下的法定顶格处罚。
二、监管追责:27名公职人员被查处 刑事判决之外,甘肃省纪委监委此前已就监管失职、检测数据造假等问题启动追责: 17人被立案审查调查:包括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王文军、主任孙建云、理化实验室主任李拥军等7人(检测数据严重失真);天水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唐志锋、副院长周朝晖等5人(违规修改血铅检验数据);麦积区教育局局长何旭、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张海斌等5人(涉嫌受贿、监管流于形式) 10人被立案问责:涉及省卫生健康委、天水市委、市政府、麦积区委、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包括天水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及麦积区主要负责人等 三、受害规模 251名在园幼儿中247人血铅异常,28名教职工血铅异常。截至2025年7月20日,住院治疗的235人中已完成第一疗程出院234人,治疗后血铅检测值较治疗前平均下降40.21%。热点聚焦社会热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