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绍兴,因项目征收,551户人家要拆迁,其中一村民名下有一处用地面积28.16平方

绍兴,因项目征收,551户人家要拆迁,其中一村民名下有一处用地面积28.16平方米的房屋,按照征收标准,光房屋补偿就有三十多万,还有提前搬迁奖励等,但男子2012年就去世了,原本他还有妻子和女儿,可不幸的是,他的女儿在2017年去世,妻子也在2019年去世,好在,妻子之前还和前夫有一个儿子,可是村委会多方查找却怎么也联系不到人,村委会只能对拆迁补偿权益先行冻结,暂不发放,公告要求90天内携带材料申报,逾期依法处置。

时间来到2012年,房主王加正在2012年4月病逝,他和妻子陈雅文生了一个女儿叫王锦定。

可没想到,女儿王锦定2017年1月去世,妻子陈雅文又在2019年12月离世,短短七年时间,一家三口人都相继不在了。

村委会梳理亲属材料时发现,陈雅文在1983年还有一个儿子阮荣,也就是王加正妻子跟前一段的孩子,他是这笔拆迁权益潜在的继承人。

然而,村里四处打听,多方联系,始终找不到阮荣的下落,电话打不通,户籍地也找不到人。

村里不敢随便把这笔补偿款发放出去,怕后续冒出亲属来产生纠纷,村委会开会集体商议,决定先把这套房子对应的拆迁补偿权益冻结,暂时不发放。

随后对外发布公告,给90天期限,凡是主张继承权的人,带上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证明等材料,到村委会申报。

工作人员表示,这也是依法办事,如果到期还是没人前来申报,按照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的遗产,死者是村集体成员,拆迁权益就归村集体所有。

有人觉得,这笔钱本来就该留给家人,只要还有亲属存在,就不能轻易归村里,说不定阮荣只是换了地方生活,还不知道有这笔拆迁补偿。

但也有人说,法律摆在那里,公告已经给足时间了,长期失联、不来认领,村集体收回合情合理。

对此我想说,不少老人觉得自家房子早晚都是亲人的,很少提前梳理亲属关系、立好遗嘱。可是,一旦一家人接连离世,亲属分散失联,等到拆迁、确权的时候,就容易出现遗产无人认领的尴尬局面。

不是钱会凭空消失,而是人没留下清晰的安排,最后本该属于家人的财产,有可能归集体。

那么母亲改嫁后,之前生的孩子,能不能继承继父的房产?对于此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