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结婚22年的妻子,在卧室藏摄像头拍下丈夫3个月里80多名陌生女性上门,心里起疑,起诉离婚想
多分财产;一审法院却认定:偷装摄像头严重不法、违背公序良俗,监控一律不认,最后判离并分财产。妻子喊冤上诉,警方那边又冒出“嫖娼过追诉期”的新剧情,这案子比电视剧还拧巴。
一对结婚22年的夫妻,长期跨国分居,妻子常年在国外带娃,丈夫独自在国内生活。妻子察觉丈夫行为异常,偷偷在卧室装隐蔽摄像头,短短三个月拍到80多次陌生女性上门,种种可疑迹象让她认定丈夫存在过错。
她拿着监控视频起诉离婚,想凭过错证据多分财产。可一审判决让人意外:法院明确,卧室属于私密空间,哪怕是夫妻,也享有合法隐私权。私自隐匿偷拍取证,违背公序良俗、属于不法行为,所有监控证据直接作废。
最终法院判二人离婚,财产按正常比例分割,妻子的诉求落空。更无奈的是,警方核查发现,相关线索已经过了治安的追责时效,难以依法处罚。
很多人同情女方,觉得她也是受害方。但法律上程序正义很关键,取证手段不对,证据再贴合事实也不能用,想要维权,转账记录、聊天记录这类合法渠道的材料才靠谱。
你觉得法院的判决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