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敌敌畏消杀的人 正式被捕!
10 月 12 日,新京报从当地官方了解到,厦门绿林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涉案人员已被批准逮捕。
从 8 月 24 日媒体曝光,到 8 月 30 日六人被刑拘,再到这次批捕,前后 49 天。法定代表人庄某臣、股东曾某鸣、业务培训主管李某都在刑拘名单里,公司管理层一个没落下。
这个节奏我觉得值得多看一眼。8 月 24 日当天,湖里区联合调查组就抽检取证、查扣库存药品,企业的经营场所随即关闭。
曝光、取证、刑拘、批捕,一环扣一环,中间没留给谁缓冲的空当。
通报里有句话让不少人松了口气:经全面排查并委托有资质的机构检测,相关场所和餐厨用具指标符合安全标准。
可这句话放在案子里,意思要掰开看。检测合格,说的是检测那天的残留量;刑案追的是当初往餐具桌椅上喷了什么、该不该喷。
笔者认为,这两件事分开算,才是办案的正路。
再说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厦门市农业农村局早前对这家公司罚过 2 万元,理由是从事消杀服务以来,一直没按《农药管理条例》如实记录农药使用情况,责令改正后仍拒不改正、虚假整改。
用药记录这东西,平时没人在意。可它是事后追溯的唯一凭据:用了什么、用了多少、用在哪家店。
一家公司连记录都不肯如实写,等于把可查的路自己先堵上了。罚款和刑拘是两套程序,但放在一起看,前一步的拒不整改,正好说明后一步为什么必须来。
10 月 12 日,新华社发布了中央政法委有关负责同志对《关于依法从严查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解读,“敌敌畏消杀” 和 “甲醛白菜”“药水杨梅” 被一并点名,称严重冲击食品安全底线。同一份解读里也讲到,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平稳可控、持续稳中向好。
《意见》里有一条落在实处:明确案件移送标准、检验鉴定、证据转化等规则,推动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向衔接。过去一个案子,行政这头罚完了,刑事那头未必接得上。
现在把移送标准写清楚,2 万元罚款能否进一步触发刑事调查,不再单纯依赖偶然线索发现问题。
再往生活里落一落。咱们自己家里请人上门灭蟑,都会问一句用的什么药、家里有小孩宠物行不行,价格不会是唯一的标准。餐厅是几百上千人进出的地方,选消杀公司更不该只看报价单上那个数。
数十家连锁餐饮企业用过这家公司的服务,哪家问过药的来历?这是后续调查值得继续追的地方。
后续还没完。起诉、审判目前没有公开消息,涉案餐饮企业的责任怎么认定,也要等官方的进一步通报。
能确定的是,办案的速度和制度的补位,这次是同时到位的。晒图笔记大赛
参考来源:新京报,《厦门一消杀公司用敌敌畏给餐饮场所消杀,涉案人员被批捕》,2026-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