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催收的认定标准
【非肢体施压类违规催收】
最近很多地方都查处了大量采用非直接冲突方式施压的催收团伙,今天来分享一下这类行为的相关认定标准。
首先这类催收公司的运营模式都差不多,大多以电话沟通催收为主,和委托方按比例分取收益,当然不同公司的合规程度不一样,有的行事风格偏激进。我手上办理的相关案件中,绝大部分的操作都是相对合规的。
比如只是在通话、短信中使用一些较为严肃、给当事人施加压力的措辞。
但事情没这么简单。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措辞一定就符合违规认定的标准吗?
我们对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文件比对一下:
这类非肢体施压的违规行为是和普通暴力犯罪相对而言的,主要是指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给当事人施加极大的精神压力,使其在心理上产生恐惧、焦虑等情绪,从而达成自身目的。
而本案显然不符合上述标准,只是通过电话、短信沟通,措辞相对克制,且涉及的债务都是合法债务。
可判定边界的争议还远没有结束。
目前办案单位办理这类案件也比较慎重,尤其是情节轻微的,大多办理了取保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