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度下调基数下限是可能的,完全按照实际工资缴纳不太可能。🔻基数是以“社平工资”为锚的,设计出60%-300%的区间,是在个人公平(多缴多得) 与社会共济(保底限高) 之间的一种权衡。它承认了个人工资差异,但又通过上下限进行调节,以保障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如果没有上限 300%,高收入者通过高缴费获得的养老金会更高,说不定会比很多人觉得不公平的数字更高。🔻60%下限则是一种“保底”机制,让低收入者也能按较高基数缴费,退休后拿到更高的养老金,体现了社保本质是风险共担和收入再分配。若下限按实际工资,等于放弃这个保底,社保更像是纯粹的“个人储蓄”,而不是社会共济。🔻而且,如果企业发现按实际工资缴社保成本更低,可能更倾向于把工资压到最低工资附近,甚至通过外包、灵活用工规避责任。低薪岗位会更多,劳动报酬份额可能继续下降——不要小看了资本家为了追求利润的创造力。从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角度看,这等于强化产业后备军对工资的压制,削弱劳动力再生产的保障。🔻如果只是适度降低下限,同时配合降低费率、对小微企业和低收入者财政补贴、全国统筹调剂、加强征管、夯实实际工资基数、建立最低养老金保障的改革方向,确实可以在减负和保障之间找平衡。🔻但如果下限完全按实际工资设计,等于把社保的“保基本、共济、再分配”功能大幅削弱,短期利好低收入者和企业,从长期看,对低收入者来说到手工资多了但未来养老金少了,对企业来说成本降了但可能更倾向压低工资,对制度来说多缴多得强化了但共济和保底弱化了。🔻欺软怕硬是人之常情,只不过在我们的互联网讨论中,老板往往是硬的,而国家政策才是软的,哈气的对象很少是老板,与老板共情的人倒是不少。🔻可能是因为老板也上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