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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湖北荆门发生了一起枪击案:64岁的程老汉天不亮就戴着头灯在自家田里抢

9月25日,湖北荆门发生了一起枪击案:64岁的程老汉天不亮就戴着头灯在自家田里抢收、准备秋播,却被铅弹击中倒地。
 
事发当天是中秋节,早在几天前,在城里安家的两个女儿就约好,当天接老两口去市区过节。

可程老汉看着天气预报里的降雨预警,心里总惦记着田里的秋播,怕一场雨下来耽误了农时,就想着赶在节前把地整完。
 
农村老人本来就觉少,加上夜里天气凉快,程老汉凌晨两点就起了床。他跟老伴打了声招呼,戴上头灯就出了门。

儿女怕老人夜里出门不安全,特意在老屋门口装了监控,刚好能远远照到他家的那块田地。
 
监控画面记录下了最后的轨迹。凌晨三点左右,田里那团稳定的头灯光斑突然熄灭,之后再也没有亮起来。

几分钟后,一辆皮卡车沿着田间的公路开过来,在事发地附近停了三四分钟,之后才慢慢开走。
 
老伴在家里左等右等,没等到老人回来吃早饭,却等到了村干部打来的电话。

早上六点多,老人的女婿先赶到现场,只见程老汉倒在田埂边的泥地里,身上的衣服已经被血浸透,人早就没了呼吸。
 
事后家属清点了伤情,除了右肩到左胸的致命贯穿伤,程老汉的左侧大腿还有另一处枪弹贯穿伤。

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写得很清楚,死因是铅弹击中导致的心包填塞,合并急性失血性休克。
 
就在家属忙着处理后事的时候,警方传来消息,说附近村庄有个男子主动投案自首了。

那人交代说,自己当天夜里带着气枪出门打猎,远远看见田里有亮光,以为是野兔之类的猎物,就开了一枪。
 
这个说法一出来,家属当场就提出了质疑。头灯的光和动物的眼睛反光完全不一样,夜里隔着老远就能看出来是人的光源。

打猎的人连目标是人是兽都分不清,就敢随便开枪,怎么也说不过去。
 
两处枪伤的存在,更让“误击”的说法站不住脚。如果是一时看错开了一枪,怎么会同时打中大腿和胸口两个完全不同的位置。

家属怀疑,对方要么是开了不止一枪,要么就是事发后还有其他动作。
 
还有更多细节对不上。家属从监控里看到皮卡车停留了几分钟,可投案的人说自己打完就走了。

至于当天是谁报的警、谁打的急救电话,救护车为什么隔了一个小时才到,警方暂时都还没有给出明确答复。
 
随着调查推进,又有消息传出来,说涉案的其实不止一个人,当天车上一共有两个人。

目前警方已经确认涉案枪支是气枪,具体的案发经过、枪支来源都还在核查,案件细节暂时没有对外公布。
 
说到这儿,得先提提很多人都没概念的气枪问题。不少人觉得气枪就是个玩具,打打鸟没什么危害。

实际上,达到一定动能标准的气枪,在法律上就属于枪支,非法持有、私藏都是违法行为,不是闹着玩的。
 
气枪发射的铅弹,近距离威力不小,打在人体上完全可以造成贯穿伤,击中要害部位一样能致命。这些年因为气枪走火、误击造成的伤亡案例不在少数,只是很多人没往心里去。
 
再说说所谓的“误击”。就算退一万步讲,真的是看错了,开枪的人也脱不了干系。

打猎最基本的准则,就是确认目标再开枪。尤其是夜间,视线差、环境复杂,更要反复确认,这是最起码的安全意识。
 
因为自己的疏忽,夺走一个无辜老人的生命,这不是一句“看错了”就能翻篇的。

过失致人死亡本身就是刑事犯罪,再加上非法持有枪支的情节,两项叠加,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这件事也戳中了乡村枪支管控的痛点。在不少偏远乡村,有人私藏气枪、猎枪,农闲时打个鸟、打个野味,觉得是小事一桩。

没人出事的时候都抱着侥幸心理,真出了事就是家破人亡的代价。
 
尤其是秋收秋播这段时间,很多农民都会早起或者熬夜赶农时,田间地头随时可能有人。

夜里带着枪在村边晃,本身就是对周边村民安全的巨大威胁,等于把无辜的人都置于风险之中。
 
最让人难过的,是这场悲剧完全可以避免。如果持枪的人多一点安全意识,不开那一枪;如果气枪管控能更严一点,不让枪支流落到私人手里,老人本该开开心心和家人过中秋节。
 
目前案件还在调查,所有的结论都要等官方通报。但这件事给所有人提了醒:枪支从来都不是玩具,生命也经不起一次误判。别等酿成大祸了,才想起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