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六盘水,男子和女友在一起时侯,为了追求刺激,不戴保护套,导致女友怀孕了,他竟然不管不顾,把女友甩了,要跟别的女人去结婚,结果结婚当天,前女友抱着孩子来搞事,故意在婚宴上面办孩子的百日宴,结果也是不出所料,当场就吵得不可开交!
贵州六盘水钟山区有个酒楼,同一天里面摆两场酒席。
楼下是吴某峰的婚宴,他和新媳妇孔某涵结婚请客。
楼上是他跟前女友林某生的孩子办百日宴。
两场酒席的合同是两家人分别签的,谁也不知道对方的存在,直到当天在酒楼里撞上。楼下在举杯庆祝新婚,楼上在逗孩子拍照,两拨人可能在楼梯间擦肩而过,互相点头致意。然后有人认出了同一个人。
现场直接炸了。酒楼工作人员一看场面不对,报警处理。
官方回应很快。吴某峰和孔某涵已经登记结婚,是合法夫妻。他和前女友林某育有子女,但从未办理过婚姻登记。所以,法律上他只结过一次婚,百日宴不构成重婚。
法律层面的事,说清楚了。重婚罪要么是领了两次证,要么是已婚状态下跟别人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同居。吴某峰跟林某没领证,百日宴不等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够不上。
法律归法律。但这事儿真正让人后背发凉的,是吴某峰这个人做事的方式。
同居,怀孕,不领证。孩子生了,不认。甩了前女友,转头跟别人登记结婚。每一步都算得清清楚楚。法律上的漏洞,他钻得明明白白。没领证,就不算重婚。没结婚,就没有抚养义务的强制绑定。
但孩子是他的。
林某为什么要在同一天、同一栋楼办百日宴。她完全可以换个日子,换个地方,体体面面地给孩子过个百日。她偏不。她挑了这一天,这个地点,这个所有人都在场的时刻。
这不是“搞事”。这是一个被逼到墙角的母亲,在用最极端的方式说一句话:你的孩子在这里,你不能装作看不见。
官方说双方“有经济纠纷”。五个字,轻飘飘的。抚养费的问题,大概率是核心。吴某峰结婚成家了,新生活开始了。前女友和孩子呢。他大概率没打算管。
法律拿他没办法,他就真觉得自己可以当没这回事。
百日宴那个气球拱门上写着“爸爸妈妈在一起1314天”。一千三百一十四天,三年半。三年半的感情,一个孩子,换来的是对方婚礼当天在同一栋楼里撞见。
网上有人说林某“极端”“不顾体面”。体面。吴某峰要体面了吗。婚宴请客要体面,百日宴也要体面,两份体面碰在一起,撞碎了。
最无辜的是那个孩子。百日宴本该是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场祝福,结果成了父亲另一场婚礼的陪衬,成了两家人争执的背景板。他刚满一百天,人生才刚开始,就被人抱着,站在了最不该站的位置上。
这件事最扎心的地方不在于法律怎么判。在于一个男人可以如此精准地规避所有责任,领证的时候绕开林某,办酒的时候不告诉任何人,出了事让“经济纠纷”四个字兜底。法律治不了他,但所有人都看见了。
各位朋友对此有什么想法?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