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老人凌晨被气枪击中身亡
这真是把法考真题搬进了现实。
中秋节凌晨,湖北荆门64岁的成某戴着头灯在自家田里干活。
凌晨3点左右,监控里那点头灯的光斑熄灭,几分钟后一辆皮卡车在附近停留数分钟后离开。老人再没能回家。
目前警方确认的信息是附近村庄一名男子报警自首,自称“误将成某当作猎物”,涉案枪支是一支气枪,案件仍在调查中。
从公开信息看,还有几个问题要重点关注:
① 老人身上有两处贯穿伤(左侧大腿、右肩贯穿至左胸),一次“误击”如何形成两处伤?
② 枪支从何而来?按规定,枪口比动能达标的非制式枪支即属刑法意义上的枪支,非法持有本身涉嫌犯罪。
③ 头灯熄灭的凌晨、停留又离开的皮卡车、一小时后才赶到的救护车,急救电话是谁打的?
④ 家属提出的疑问,调查结论能否完整回应?
“误认猎物”可以是侦查线索,但绝对不能是定论终点。
从刑法规定看,“应当预见”却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是过失,“明知可能”却放任不管,是间接故意。
本案中,如果嫌疑人确实在低矮灌木中看到晃动便判断为猎物,没有意识到可能击中他人,则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其明知附近有人活动仍贸然开枪,则可能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
如果查明嫌疑人确实在非法打猎,则还涉及非法狩猎罪。
综合来看,非法持枪、非法狩猎、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这每一环都该查清。
期待警方尽快公布调查结论,给家属和公众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