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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包天!”湖北荆门一位64岁的老农,中秋节凌晨三点戴着个头灯摸黑下地,就想着

“胆大包天!”湖北荆门一位64岁的老农,中秋节凌晨三点戴着个头灯摸黑下地,就想着赶在雨前把秋播的活干完,第二天好踏踏实实去城里跟女儿们团聚。结果呢?他倒在了自家田里,左大腿和左胸各中一枪。等120赶到时发现老人满身是血,已不幸身亡!事后家属才得知,老人竟是被人误当猎物用气枪击中的!


说实话,这起案子里最让我堵得慌的,是成大爷出门前那一刻的心情。老伴后来跟人说,天气预报讲最近要下雨,他半夜戴着头灯出门,就想把地里的活抢完,第二天安心地去跟孩子们过中秋。

两个女儿都嫁到市区了,老两口守着十几亩农田过日子,一年到头也就这种时候能踏踏实实聚一聚。

结果凌晨三点,监控里他那点头灯的光斑灭了。几分钟后,一辆皮卡车开了过来,在附近停了三到四分钟,然后走了。

等家属赶到现场,老人躺在自家田里,身上两处枪伤。左大腿一处贯穿伤,右肩膀到左胸一处贯穿伤。派出所开的死亡证明写得明明白白:遭他人持枪射击铅弹击中,导致心包填塞和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他老伴就在家里等着他回来一起去城里呢。这个场景我想想都觉得难受。我认为,这件事最让人无法接受的地方不在于“误射”本身,而在于这种“误射”为什么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就在去年7月,江西南昌一个55岁的农民工,晚上在工地旁边上了个厕所,被两个带气枪打猎的村民当猎物给打了,当场人就没了。

再往前数,2017年南京溧水,三个人夜里拿着组装的气枪去打猎,把鱼塘边上守夜的老汉当成猎物开枪打死了。2018年那个案子,开枪的人因过失致人死亡罪和非法买卖枪支罪两罪并罚,判了七年半。

这些案子有一个共同点:开枪的人都说“看错了”。可问题在于,他们凭什么在有人居住的农田附近开枪?谁给他们的底气?

我判断,根子上还是那句老话,非法持枪的成本太低了。 咱们国家对枪支的管控确实严格,法律写得清清楚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最高可以判七年。

但现实中,高压气枪的购买渠道依然隐蔽存在,很多人甚至觉得“就是打个鸟、打个野兔,能出多大事”。

可出了事就是人命。南昌那位老游的大女儿说过一句话让人揪心,妹妹本来准备十月结婚,父亲出来打工是为了攒钱给妹妹办婚礼,妹妹送了他一双新鞋,他说要等结婚那天再穿。这双鞋,他没能穿上。

话说回来,湖北这个案子在网络上发酵之后,我还刷到一条让人哭笑不得的内容,有自媒体账号把2013年南京浦口公交站台的一起旧案翻出来,包装成“突发新闻”,标题写着“女子公交站开枪杀人,现场血流成河”,配上耸人听闻的画面,搞得不少人以为南京街头出了大事。

实际情况是什么?2013年6月,一个27岁的女子因为感情纠纷,在公交站台用仿真枪朝前男友脸上开了一枪。

这是一起已经审结十多年的旧案,当事人之间的恩怨情仇说白了就是一段失败感情的极端爆发。案件事实清楚,法律程序走完了,跟“街头无差别杀人”完全是两回事。

我觉得,拿这种旧案来制造恐慌,跟那些拿着气枪在村子附近乱开枪的人,本质上犯的是同一个毛病,不把别人的命当回事。

一种是真枪实弹地威胁公共安全,一种是消费公众的安全焦虑来收割流量。前者要人命,后者毁人信。

从“看错了”到“编出来”,中间隔着的其实是一整套公共安全意识的缺失。打猎的人觉得半夜在田边开一枪没人管,造谣的人觉得随手编个“血流成河”没人查。

可一边是真真切切死了一个准备中秋团圆的老人,另一边是实实在在扰乱了公众对社会治安的判断。

好在湖北这起案件里,开枪的人最终选择了自首,警方也已经确认涉案枪支是一支气枪,案件正在侦办中。法律会给他一个定论,过失致人死亡也好,非法持有枪支也好,该担的责任跑不掉。

但成大爷回不来了。

他那片地,秋播的活干到一半,人没了。中秋那顿团圆饭,女儿们等来的是警方的电话。说到底,咱们老说“人命关天”,可有些人端起枪的那一刻,连“关天”的念头都没有。管住那把枪,守住那根底线,别让下一个凌晨摸黑干活的人,倒在自家地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