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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星缅北获救后背负网贷,每月还贷四千多推迟婚期 近期王星在缅北被胁迫刷脸借下网贷、回国后仍要自行分期偿还的事件引发热议,撕开了电诈受害者归国后面对的隐形困境。 法律条文的留白,不能全由受害者买单 民法典明确规定受胁迫签署的借贷合同可申请撤销,可谁能在重兵把守的缅北封闭园区里,留存下完整的被胁迫

王星缅北获救后背负网贷,每月还贷四千多推迟婚期

近期王星在缅北被胁迫刷脸借下网贷、回国后仍要自行分期偿还的事件引发热议,撕开了电诈受害者归国后面对的隐形困境。

法律条文的留白,不能全由受害者买单

民法典明确规定受胁迫签署的借贷合同可申请撤销,可谁能在重兵把守的缅北封闭园区里,留存下完整的被胁迫证据链?平台攥着人脸识别记录就把所有责任甩给受害者,难道人脸识别的核验规则,从一开始就默认用户永远处于人身绝对自由的状态?连专业律师都承认,境外胁迫的举证难度几乎等同于“要求受害者在被抢劫的时候,顺便录下抢劫犯的全程作案视频”。

催收速度快过调查,征信不该成逼债工具

王星每月要还四千二百八十元,收入全靠不稳的跑组戏约,沪漂房租吃饭样样要花钱,资金转不开还得向女友借钱周转。为了不影响征信,他根本耗不起动辄半年一年的诉讼周期,难道平台没核实操作者真实意愿的审核疏漏,最后也要由受害者兜底扛下所有损失?平台稳赚不赔的生意逻辑里,压根没给“用户被人身控制”这种极端情况留半条缓冲通道。

救人不是终点,善后机制不能永远缺位

就连自带公众关注度的王星,都只能选择先分期还债保住征信,那些没渠道没流量的普通归国受害者,难道连申诉的机会都没有?打击电诈不能只停留在救人的环节,后续衍生的冤假债务处置、跨域证据衔接的配套机制,难道不该早点补上来?总不能让受害者挨完园区的打,回国还要为骗子的恶行接着打工还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