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子开车在国道上,10岁的儿子问他,可不可以换他开开?男子想都没想直接靠边换到副驾驶,让10岁的儿子来开车。孩子身高只有1米2,男子悠闲地坐在副驾驶上指挥,孩子在来往车辆不少的开放道路足足开了5公里,车速最高冲到每小时70公里。路过的司机发现车子在路上走得歪歪扭扭,超车之后才看清开车的居然是一个小孩,赶紧拨打报警电话。最终男子因多项交通违法,受到严厉处罚。
赵某今年43岁,有一个10岁的儿子,这个孩子胆子大,学东西也很快。
那天,赵某带着孩子去到南部县办事,办完事情之后,父子两个人准备沿着国道返回盐亭。
路上孩子突然跟他提出,想亲手开一下汽车,觉得开车很好玩。
作为父亲,他不但没有拒绝,反而直接答应了孩子这个十分荒唐的请求。
那条路段属于开放通行的国道,路上大大小小的车子很多,路边还有不少行人,根本就不是适合练车的地方。
可赵某完全没有把路上的安全放在心上,直接和孩子调换位置,让小小的孩子坐到主驾驶,自己坐到副驾驶的位置,嘴上说着帮孩子指挥方向。
这个小男孩身高才一米二,年纪那么小,连基本的交通常识都不懂,更别说什么驾驶技术,握方向盘都不稳。车子一路开起来,就不断在路上左右晃动,走着奇怪的 S 形路线。
后方正常行驶的司机,远远就看到这辆车行驶轨迹很不正常。
一开始这位司机还以为前面的驾驶人是喝了酒,等他找准机会超车靠近一看,瞬间吓了一跳,掌控方向盘的居然是一个小小的孩子,旁边副驾还稳稳坐着孩子的父亲。
这名司机意识到事情非常危险,不敢耽搁,马上拨打报警电话,把这个情况上报给交管部门。
接到群众的举报,当地交警立刻开始核查,很快就找到了车主赵某。
民警通知他到交管大队接受询问,赵某也主动过来,老老实实交代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他告诉办案民警,就是儿子想要试一试开车,觉得新鲜好玩,他一时心软,就把车交给孩子开,前后一共行驶了大约五公里,路上车速最快的时候,已经达到了每小时七十公里。
在后续深入的调查里面,民警还查出了更多的问题。
赵某开的这辆车,早就没有按时参加年检,也没有继续投保交强险,各项条件都已经不达标,车辆实际上已经达到报废标准。
一辆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的车,再交给一个完全不懂开车的小孩子在国道上面跑,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根本来不及刹车,极有可能酿成严重的事故,周边其他车主和路人都会跟着遭殃。
赵某身上这几项违法行为,单独拿出来都已经属于严重违规,叠加在一起,性质就更加恶劣。
交管部门根据对应的交规,一项一项做出处罚。
首先,他没有给自己的车辆投保交强险,被罚款1000元。
把机动车交给完全没有考取驾驶证的未成年人驾驶,再罚款1000元。
驾驶没有按时年检的车辆上路,继续罚款两百元,同时直接吊销他的机动车驾驶证。几笔罚款加起来一共2400元。
很多家长总觉得,小孩子偶尔摸一下方向盘,只是一件小事,带着孩子感受一下开车,算是一种好玩的亲子体验。
但开车不是简单的游戏,道路上面的风险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十岁的孩子反应速度、判断能力都达不到开车的要求,遇到突发状况,没办法及时做出正确反应。
这位父亲本应当守护好孩子的安全,教会孩子敬畏交通规则,可他为了哄孩子开心,拿全家人以及路上陌生人的生命冒险。
万幸这一趟没有撞上别的车辆和行人,没有发生悲剧,可这一次的运气,不可能次次都有。
驾照被吊销之后,他之后想要再重新考取,还要等到对应的时限过去。这笔罚款和吊销的处罚,也算是给他一次深刻的教训。
做家长疼爱孩子没有错,但不能分不清玩耍和安全的边界。马路不是游乐场,千万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拿生命当做儿戏。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2项,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赵某明明知道自己10岁的孩子根本没有考取驾照,还主动把汽车交给孩子在国道上面开。
孩子本身没有任何驾驶能力,这个父亲属于典型把车交给无证人驾驶,完全符合这条法律的处罚条件,交警据此对他罚款,还吊销驾驶证,是完全合法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可处以罚款并且吊销驾驶证。
赵某这辆车早就脱审脱保,已经达到报废标准,本身就不能开上路,他还开着这辆隐患重重的车,又交给小孩驾驶,多重违法行为叠加,一旦路上遇到突发情况,刹车、转向随时有可能失灵,很容易引发重大事故,交警结合他多项违法事实合并处罚,也是为了惩戒这种漠视道路安全的行为。
对此,大家怎么看
来源:内蒙古晨报2026-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