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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捡!” 广西柳城,男子在河道捞沙时,挖出一件青铜编钟。可他

“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捡!” 广西柳城,男子在河道捞沙时,挖出一件青铜编钟。可他并没有上交,而是在 2 年后,将编钟以 30 万元的价格给卖了。男子本以为此事无人知晓,可 9 年后,那口青铜编钟被警方扣押,经鉴定属于国家二级文物,历史研究价值极高。随后,警方查到了是男子贩卖了这口编钟,于是对其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男子到案后,只得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目前,法院已作出判决。

据公开报道,这名男子是广西柳城的捞沙从业者。他在河道内采砂作业过程中,意外从河底泥土里挖出一件青铜编钟。按照我国文物保护相关规定,地下、内水遗存的文物,全部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人发现这类文物,都有义务及时上报文物部门,不能私自留存,更不能拿去出售。但这名男子心存侥幸,挖到编钟之后,没有向任何单位报备,悄悄把文物私藏在家。

这件青铜编钟在他手里存放了两年。之后他联系买家,最终以 30 万元的价格将这件编钟出手。拿到钱款后,男子以为这件事就此翻篇,不会有人追查。时间一晃过去九年,这件青铜编钟流转过程中被警方查获扣押。专业机构开展文物鉴定,确认这件器物是国家二级文物,拥有很高的历史、艺术与考古研究价值。顺着文物的流转线索,办案民警逐层溯源,查到最早挖出并出售编钟的这名男子,随即对他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男子被抓获之后,面对警方的调查,如实供述了当年挖得编钟、私自藏匿,之后对外出售牟利的全部经过。案件移送法院审理,法院认定,男子明知出土文物属于国家所有,私自挖掘后倒卖,其行为已经构成倒卖文物罪。结合文物等级、涉案交易金额,还有男子归案后的坦白情节,法院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 30 万元。

很多网友看完案子感慨,很多人误以为河里、地里挖出来的东西,捡到就是自己的。这个认知其实是错的。不管是河道、土地下面出土的文物,所有权都归国家。就算是无意挖到,不是刻意盗墓,只要私自藏匿、转手售卖,就会触犯法律。文物承载着历史信息,一旦随意倒卖流转,很容易造成文物信息丢失,破坏考古研究价值。

这件案子也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在施工、采砂、开荒时,如果挖到古器物、古钱币、青铜器等疑似文物,第一时间保护现场,联系文物局或者派出所。不要私自拿走,不要拍照上网寻找买家,更不能想着卖钱获利。不要觉得事情过去多年就不会被查到,文物交易一旦流入市场,追查链条能够追溯多年。一时贪心想赚一笔钱,最后钱被追缴,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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