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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女子充当民警眼线,专门检举辖区内卖淫嫖娼行为,不久,女子举报一59岁女子在

四川,女子充当民警眼线,专门检举辖区内卖淫嫖娼行为,不久,女子举报一59岁女子在理发店非法交易。两人吵了一架,女子挨了打,两人一个被拘留四天,一个被拘留五天。半年后,女子起诉对方,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8765.22元。

据公开报道,这名女子长期向辖区警方提供线索,举报当地卖淫嫖娼相关违法活动。一次线索摸排过程中,她举报一名59岁女子,称对方在理发店内进行非法交易。双方碰面之后,矛盾瞬间爆发,先是发生口角争执,随后升级成肢体冲突,这名充当线索举报人的女子遭到对方殴打。当地派出所介入调查,认定双方都存在违法情节,分别作出行政处罚,打人的59岁女子被拘留五天,举报人被拘留四天。

行政处罚落地之后,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时隔半年,这名举报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对方告上法庭,主张对方殴打自己,造成身体受伤,产生了医药费、误工费等多项损失,索赔总金额8765.22元。很多网友看到这里,第一反应会觉得,被人打伤,索要医疗费理所应当。但案件的关键点,在于本次冲突的起因,还有公安对双方都作出拘留处罚这个前提。

法院审理过程中,调取了派出所的案卷材料。公安的处罚决定书,已经确认这起打架事件,双方均有过错,并不是单方面一方施暴。女子前去举报引发争吵,矛盾激化之后,双方互相发生肢体冲突,所以公安机关才对两个人都予以行政拘留。民事诉讼判定人身损害赔偿,会依据各方过错大小划分责任,不是谁受伤谁就可以拿到全额赔偿。

法庭结合全部证据认定,这起纠纷由举报人上门举报引发,双方言语争执之后动手,对于冲突的发生,两个人都存在过错。法院按照双方过错比例,核算各项损失。最终结合医疗费、误工费等票据,判定打人一方承担相应比例赔偿,而不是全额赔付8765.22元。不少网友看完感慨,举报违法是好事,但行使权利也要注意方式,不能激化矛盾,一旦双方互殴,双方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这件案子也给很多人理清一个道理。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是公民的合法权利。但是举报的过程里,不能用过激方式,不能和对方发生争吵打斗。只要出现互殴行为,哪怕你最初是为了举报违法行为,动手打架这件事本身依然违法。公安会根据打架这件事本身,单独认定双方责任。民事索赔阶段,法院也会按过错划分损失。合法举报是一回事,打架互殴是另外一回事,两件事要分开看待,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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