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医生在终审败诉后晒出江秋莲的起诉证据,这一举动在法律圈外看是“硬刚”,但在法律的正常逻辑里却有点“跑偏”。
说几点:
一是判决已经生效。广州中院二审认定其使用“野蛮人”“贪得无厌”等词构成名誉侵权,核心逻辑很明确:即便你对江秋莲的行为有质疑,也不能跨越人格尊严的底线去侮辱。法律保护的是每个人不被随意贴标签的权利,这点不分公众人物还是普通人。
二是晒据难改定性。他晒出的《民事起诉状》和补充证据,只是诉讼过程中的材料。法院在判决时已经全盘考量过这些内容,并认定其言辞超出了合理监督的范畴。现在拿出来晒,更像是一种情绪宣泄,试图向粉丝证明“我有理”,但在司法层面,这改变不了败诉的事实。
三是舆论场的撕裂。支持者觉得这是“好人受气”,反对者觉得这是“付费骂人后的表演”。这种对立其实反映了大家对“言论自由”边界的不同理解。但法治社会里,自由是有边界的,这个边界就是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与其在判决后继续通过“晒证据”来强化对立,不如反思一下如何在表达观点时守住法律的底线。毕竟,赢了流量输了官司,这笔账怎么算都不划算。黄医生晒江秋莲起诉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