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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奸 情出人命!”河南舞阳,一男子怀疑妻子外面藏了男人,便开车尾随她去上夜班

“自古奸 情出人命!”河南舞阳,一男子怀疑妻子外面藏了男人,便开车尾随她去上夜班。跟到途中,他发现妻子没去单位,而是和情 人待在车里,两人正在发生亲 密关系。男子当场情绪失控,抄起破窗锤,把车左侧前后车窗先后砸碎。情人准备驾车离开时,男子又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多次刺向情 人胸部,致其重伤二级。事发后,男子没有逃跑,留在现场等警方。事后,男子家属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但还是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法院这样判决。
 
据悉,张某和赵某结婚后,感情一直不算好,日子过得别别扭扭。时间一长,赵某在外面认识了别的男人刘某,偷偷维持男女关系。
 
张某也察觉出妻子不对劲,怀疑她背叛了婚姻,可手里一直没有铁证,所以始终没把那层窗户纸捅破。
 
很多婚姻走到这一步,表面还在过,底下其实早就裂了。
 
张某也发现妻子的异常,怀疑妻子已经背叛了婚姻,但因一直没有铁证,始终没有这这件事捅破。
 
2026年5月12日晚上九点多,赵某突然说要去上夜班,张某心里不信,他觉得妻子更像是去和情人私会。他想拦,没拦住;想摊牌,又没开口。
 
最后,他决定开车跟上去,看个究竟。
 
跟了一段路,张某发现妻子并没有往单位方向走,而是和一名男子刘某待在一辆汽车里。车停着,人在车里。
 
他靠近后看到,赵某和刘某正在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那一瞬间,愤怒、羞辱、委屈全冲上来,他情绪激愤,脑子一片空白。
 
一气之下,张某拿出破窗锤,先后把车辆左侧前后车窗击碎。夜深人静,玻璃碎裂的动静格外扎耳。
 
接着,刘某准备驾车离开。张某为了阻止,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刀,多次刺向刘某胸部,导致刘某受伤。
 
后经司法鉴定,刘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案发之后,张某没有逃离现场,而是留在那里等候警方抓捕。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
 
再往后,张某家属主动与被害人协商,赔偿了相关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
 
随后,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了公诉,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张某持折叠刀多次刺向刘某胸部,致其重伤二级,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虽被害人有重大过错,但持械伤人应从重,应追究刑事责任。
 
辩护人提出,刘某与赵某发生不正当关系是案发诱因,对矛盾激化负重大过错;张某系初犯,案发后自首、认罪认罚,家属赔偿并取得谅解,请求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某因怀疑妻子出轨而尾随,撞见赵某与刘某在车内发生亲 密关系后,先持破窗锤砸碎车窗,又在刘某准备驾车离开时,掏出折叠刀多次刺向刘某胸部,造成刘某重伤二级。
 
从主观上看,张某明知持刀刺向他人胸部会损害他人身体健康,仍多次实施,具有伤害故意;从客观上看,已造成重伤二级的实害后果,主客观相一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需要指出的是,刘某与赵某有不正当行为,虽在道德上应受谴责,但案发时刘某准备驾车离开,不存在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张某的行为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在3年以上有期徒刑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根据《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犯罪分子决定刑罚,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
 
本案中,张某存在多项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第一,被害人刘某与赵某发生不正当关系,是引发本案的直接诱因,对矛盾激化存在重大过错,量刑时应对张某酌情从轻。
 
第二,张某案发后留在现场等候警方抓捕,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张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第四,张某家属主动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
 
第五,张某系初犯,可酌情从轻。
 
综合以上情节,自首可减轻处罚,认罪认罚、赔偿谅解、被害人过错、初犯可从轻,总体应对张某从宽处罚。
 
此外,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可以宣告缓刑。
 
法院认为,张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并取得谅解、初犯等情节,被害人存在重大过错,当地司法局评估认为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对居住社区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
 
同时,考虑到其持械伤人应从重,最终,法院在从宽的基础上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冲动是魔鬼,这个案件里没有赢家。感情受伤不是伤人的理由,持刀泄愤只会把自己从受害者变成被告人。再大的委屈,也要走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你怎么看?案例来源:现代快报2026.10.12

评论列表

用户10xxx19
用户10xxx19 61
2026-10-13 19:58
凡出轨之人证据确凿必须入刑,这不是道德问题,而是违反婚姻法!

CBA球迷 回复 10-14 11:30
对!违反婚姻法就是犯法!

随薪锁欲 回复 10-14 08:59
可惜婚姻法里没有出轨法。只有婚姻自由法,你干涉了就是侵犯个人隐私

梦想成为会飞的猪
梦想成为会飞的猪 56
2026-10-13 15:56
做贼的没事,抓贼的却自已被抓,哈哈哈

用户10xxx67 回复 10-14 09:00
关键“贼”偷的不是物品,偷的是人

用户10xxx24 回复 10-14 15:52
那没呀?不是被捅数刀??[滑稽笑][捂脸哭]

只愿得一人心
只愿得一人心 37
2026-10-13 10:25
这男的也傻,不会说老婆被强奸啊。自卫[开怀大笑]都不知道

节奏 回复 10-13 16:16
你能确定他老婆会站在他那边帮他说话?做伪证?

豆浆配大饼绝配 回复 10-13 15:10
那女的肯定也会说,她是自愿的。其实这个男人做法太过激了,但是你说人家强奸,肯定是不可能的,既然女的会跟别人偷,那肯定是保护情人了[滑稽笑]

愿望
愿望 22
2026-10-13 21:39
没被捅死可惜了,还是古代好浸猪笼,最讨厌婚内出轨,就不能离婚了再谈男朋友。
用户13xxx13
用户13xxx13 18
2026-10-13 17:22
有些是道德问题,有些是法律问题,这个应该是有很清晰的界限,罪犯犯罪,事出有因,是法院判决考虑的因素,有些人不要在这里混肴视听,鼓励犯罪!
飘叶
飘叶 13
2026-10-14 07:14
在古代是要浸猪笼的
晚安
晚安 10
2026-10-14 06:30
舞阳哪里啊?
用户71xxx65
用户71xxx65 9
2026-10-13 19:29
不是什么事法律都可以解决的
天青色等烟雨
天青色等烟雨 9
2026-10-14 04:00
这下好了,你进去了,他们两个都不用偷偷摸摸的了

光州键盘侠 回复 10-14 15:09
查查重伤二级是什么状态。他自己老婆铁定会和他离。

Z·罗
Z·罗 9
2026-10-14 14:11
古代通奸是犯罪,现代是道德问题,古代当场捉奸致奸夫死伤无罪,现代是犯罪!这是进步,还是退步?!
用户14xxx28
用户14xxx28 7
2026-10-14 05:30
谁是受害人?

爱的世界 回复 10-14 10:10
公诉机关!错与对分不清,法是情是常理是规矩而不是挑老百姓的筷子

uc专家
uc专家 3
2026-10-14 13:30
所以,法和理,是两码事
用户10xxx19
用户10xxx19 3
2026-10-14 09:43
法官判二缓三也算是公平、
日月轮回
日月轮回 2
2026-10-14 11:46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问西门庆。
用户10xxx24
用户10xxx24 2
2026-10-14 16:00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下去问潘金莲西门庆[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明华
明华 1
2026-10-14 18:11
自己跑到人家车里,能说是强奸吗?可笑!
用户10xxx66
用户10xxx66 1
2026-10-14 21:02
婚姻法中应该有一条破坏他人婚姻罪
用户10xxx02
用户10xxx02
2026-10-14 15:18
主,次,颠倒。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