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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也能当遗产继承?黑龙江齐齐哈尔,母亲去世后,男子将2个姐姐告上法庭,他不是

手机号也能当遗产继承?黑龙江齐齐哈尔,母亲去世后,男子将2个姐姐告上法庭,他不是要房子,也不是为了要钱,而是只为了能继承母亲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原来男子一直跟母亲一起居住生活,用母亲的手机号码绑定了微信、支付宝,家庭宽带等,如果他想继承这个号码,就需要征得2个姐姐同意,可其中一个姐姐和他有矛盾,双方没了来往。无奈之下,他才出了这个主意。好在结局完美。

温先生家姐弟3人,温先生是家中最小的儿子,上面有2个姐姐。

一直以来,温先生跟母亲一起居住生活,照顾母亲的重担都落在他的肩上,这么多年下来,他用母亲的手机号绑定了微信、支付宝、家庭宽带等。

2025年母亲去世后,温先生想把这个手机号码过户到自己名下,想着继续享受运营商的优惠政策。

他拿着母亲的死亡证明等资料去办理过户,可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按照规定,温先生需要拿出继承权证明,才能过户。

按照《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母亲去世,并未留下遗嘱,温先生姐弟三人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温先生要想取得这个号码的使用权,需要征得两个姐姐同意,且两人明确拒绝放弃这个号码的继承权,才能走后面的流程。

这下温先生犯了难,他和其中一个姐姐的积怨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两人早就没了联系,让姐姐专程来签字放弃,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更闹心的是,因为手机号码不在他名下,宽带到期续不上费,家里断网,对他的生活造成了很大影响。

无奈之下,温先生决定去法院起诉2个姐姐,别人打继承官司是为了争房子、争存款,可温先生只有一个诉求:继承母亲的手机号。

实际上,手机号属于国家的码号资源用户取得的是排他性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手机号使用权依托运营商服务合同存在,绑定了预存话费、宽带权益、各类账号关联权限,符合网络虚拟财产的认定标准,不属于法律规定或性质上禁止继承的范畴,因此法院最终认定该使用权属于可继承的合法财产。

尽管闹上了法庭,可2个姐姐考虑到这么多年,一直是温先生陪在母亲身边,对老人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两个姐姐松了口,自愿放弃继承,把这个手机号码留给了温先生。

最终,经过调解,母亲的手机号码归温先生所有。

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之间争房产、争存款的多,像温先生这样,不争房子,不争存款,却只想要母亲的手机号码的少。

好在姐姐们看到了他这么多年的照顾,自愿放弃继承,把手机号码给了他。这个号码并不是靓号,但是对于温先生来说,意义是不一样的。

这个号码绑着家里用了多年的宽带,连他日常用的微信、支付宝都和这个号深度绑定,真要换号,也很麻烦。

放在以前,大家都觉得只有房子、存款这些才是遗产,可实际上,手机号码的使用权,也是可以合法继承的财产权益。

为了避免纠纷,老人在世时,也可以留下遗嘱,早做安排。

《民法典》第1123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可按照遗嘱处理遗产。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来源: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