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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席20年的父亲尿毒症索赡养费被拒❗法律到

金先生59岁,尿毒症患者,20年前因合同纠纷离家,20年未支付过女儿抚养费。现在患病他要求女儿每月支付几百元赡养费和见面,女儿拒绝。最高法主流裁判观点:两项义务都是法定的,但不是"你养我小、我养你老"的对价关系。父亲没给抚养费,女儿当时可以起诉要;但女儿不能因此直接拒绝赡养。这是两笔独立的法律账。女儿需支付一定赡养费,但金额较低。#热点 #每日一个法律小知识 ##知行悦读者 #律界普法君 #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真实案件 #小红书普法 #热点新闻事件 #法律的力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