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同情难过啊!在贵州遵义市发生了这样一件事:一个11岁小男孩妈妈不在了,爸爸给小男孩说妈妈去了很远的地方打工了。
11岁,放在城里的家庭,可能还在跟妈妈撒娇要买新出的球鞋。但这个遵义的男孩,已经开始学会做饭、洗衣服、自己上下学。爸爸在外地的工地上干活,一个月回来不了几天。孩子每次打电话问“妈妈什么时候回来”,那头沉默几秒,然后说“快了,等妈妈挣够钱就回来”。这谎一撒,就是几个月甚至更久。孩子等啊等,把妈妈的旧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把妈妈的照片放在书包夹层里,逢年过节站在门口往村口的方向张望。他知道妈妈“在打工”,所以不敢打扰,怕妈妈嫌他不乖。
孩子的爸爸苦不苦?苦。一个人扛着丧妻之痛,白天搬砖扛水泥,晚上回到工棚对着手机里妻子的照片发呆,第二天还要在电话里给儿子装出轻松的语气。他不是不爱孩子,他是太怕了,怕孩子承受不住,怕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开口。这种心情,太多普通家庭的父母都能理解——面对死亡,大人自己都没学会怎么面对,何况去教一个11岁的孩子?
可问题恰恰出在这儿。大人以为自己是在保护孩子,实际上呢?孩子不是没有感觉的。一个11岁的男孩,已经能读懂大人的眼神、语气和沉默。他嘴上信了“妈妈在打工”,心里未必没有闪过别的念头。他可能隐约觉得不对劲,但他不敢问,因为问了怕爸爸难受。于是父子俩心照不宣地演着一出戏,谁都不敢先戳破。
武汉有个李先生,妻子意外离世后,他跟3岁的孩子说妈妈“去外地工作了”,后来改口说“去国外了”。孩子每天看着高铁盼妈妈回来,晚上哭着要打电话找妈妈。这位父亲的做法还上了新闻,他说打算听心理医生的建议,再慢慢告诉孩子实情。三岁的孩子和十一岁的孩子,认知能力差着十万八千里。3岁的孩子不理解“死亡”是什么概念,说妈妈在远方,是一种过渡策略。11岁的孩子呢?他已经有能力理解死亡的含义,也有权利知道真相。
汕头大学宁养院在一份关于如何向孩子告知亲人离世的资料里写得很清楚:不要用“走了”“睡觉了”“去国外了”这类含糊的说法来解释死亡,因为“这样的欺骗会造成孩子不停地寻找逝者”。这不是危言耸听。孩子带着一个永远等不到的期待活着,比直面一次残酷的真相更折磨人。真相虽然痛,但痛过之后有接受的可能。谎言不痛,可它是一根慢慢勒紧的绳子。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的调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有几万名青少年经历直系亲属离世,其中不少人会出现持续三个月以上的复杂性哀伤反应——失眠、沉默、成绩下滑、自我封闭,严重的甚至出现自伤倾向。更让人揪心的是,全国政协委员杨洋在今年的调研中指出,当前青少年生死教育严重缺位,很多家长不敢说、不愿提,孩子只能独自消化巨大的情绪冲击。有的丧亲孩子在课堂上突然情绪崩溃,却被简单归为“叛逆”;有的默默承受思念和痛苦,却被评价为“不够坚强”。
这位遵义的父亲,也许正处在这样的困境里。他不是不想说,是不知道怎么说。没有人教过他,也没有人帮过他。他周围的人可能还劝他:“别说,说了孩子受不了。”可谁想过,一个孩子在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日复一日地等一个永远不会回来的人,他受不受得了?
中国人面对死亡的态度,向来是回避的。跟孩子说“妈妈去打工了”,跟老人说“儿子出差了”,跟病人说“没事,小毛病”。这种“善意的谎言”在我们身边太常见了。2008年的资料里就提到过,这种欺骗会造成孩子不停地寻找逝者,但快二十年过去了,我们还在做同样的事。
真正的问题不是“该不该告诉孩子”,而是“我们为什么觉得孩子承受不了真相”。一个11岁的孩子,他失去的是母亲,这是事实。你告诉他真相,他会在痛里慢慢学会和失去共处;你不告诉他,他会在等里一天天消耗自己,同时还要配合你演戏。哪一种更残忍?
孩子的父亲值得同情,他的处境太难了。但同情归同情,做法归做法。一个11岁的孩子,他有权利知道自己的母亲去了哪里,有权利好好哭一场,有权利跟妈妈正式道别。这些权利,不该被任何人的“为你好”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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