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动中山的弑亲分尸案!18岁齐萍萍出租屋杀害养父母肢解分装四十余袋,庭审翻供辩称帮父母解脱,最终获死缓!
一张流传多年的押解出庭旧照,黄马甲、手铐,神情平静的年轻女孩,正是当年轰动广东的齐萍萍弑亲分尸案被告人!
一直误传她作案时还未成年,可法院卷宗记载,案发时她已经年满18周岁,所以她能承担发正常的法律制裁。这场底层外来务工家庭的悲剧,当年引发全社会激烈讨论。
齐萍萍1991年出生,河南鹤壁人,随养父母一家在广东中山务工,一家人租住于中山市沙溪镇索科大楼803室。
她一直以为二人是亲生父母,直到开庭审理阶段,才知晓自己是养女。养父齐运喜在2007年突发脑血栓,偏瘫失去劳动能力,长期治病掏空家庭积蓄,家庭经济陷入困顿,养母李会香没有稳定工作,夫妻二人常年因为病痛、经济压力反复争吵,多次提及日子难以为继,甚至流露轻生想法。
长期压抑的家庭氛围,让齐萍萍内心逐步累积绝望情绪。
2009年9月11日晚间,养父母再次激烈争吵,养母提出三人一同寻死。齐萍萍劝阻无果之后,产生帮父母解除痛苦的极端想法,按照公诉机关指控,她先将养母推倒,使用塑料袋套头勒紧,致使养母窒息死亡,随后又以相同方式,将已经偏瘫无力反抗的养父杀害。
行凶之后,齐萍萍上网搜索处理尸体相关办法,前往超市购置多把水果刀与锤子,在出租屋内对两具尸体实施肢解,尸块分装进四十多个塑料袋,作案之后她依旧留在出租屋内,长时间与尸块共处一室。
从9月13日开始,整栋大楼住户陆续闻到浓烈腐臭气味,9月15日,出租屋管理员察觉异味来源是803室,随即报警。警方抵达现场,当场将齐萍萍抓获归案,她到案之后,一开始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
案件在2010年5月31日由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过程当中,齐萍萍当庭翻供,变更供述,声称事发当晚养父母已经自行服用安眠药准备自杀,自己只是帮助他们解脱。
控方经过补充侦查之后,认定这套辩解缺乏证据支撑,法院不予采信。同时司法精神鉴定确认,齐萍萍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不存在精神病免责情形。
2010年12月27日,中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齐萍萍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书列明四项从轻考量:本案根源是长期重病、贫困造成的家庭困境,犯罪动机并非极其恶劣;齐萍萍此前一贯表现良好;归案之后能够坦白罪行;被害人的兄弟姐妹等亲属向法院提交谅解求情材料,不希望齐家彻底绝后。宣判之后,齐萍萍明确表示服判,不再上诉。
这起案件当年争议极大,核心争议就在于,虽然作案手段分尸极其残忍,但是最终没有判处立即执行死刑,很多公众难以理解。
主审法官后续公开释法,区分了犯罪动机与作案手段:分尸属于极其残忍的作案手段,但是动机层面,并非谋财、报复等卑劣恶性,是长期家庭重压之下认知扭曲,错误理解父母的痛苦,选择极端方式,结合多项从轻情节,依法作出死缓判决。
复盘这起旧案,需要客观看待,家庭长期贫困、重病、持续争吵,确实是悲剧的诱发背景,但是不能以此合理化弑亲分尸这种严重刑事犯罪。
家庭矛盾、精神压力,应当寻求社区、民政、医院、公安等外部救助渠道,任何极端剥夺生命的行为,都要承担法律责任。该案也暴露外来务工流动家庭,缺少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的短板,底层家庭长期陷入病痛与经济双重困境,负面情绪长期积压,没有及时干预,最终酿成无法挽回的惨剧。
时至今日,齐萍萍案依旧是国内知名弑亲刑案,它既是个人认知扭曲的悲剧,也是底层流动家庭困境的缩影,提醒社会关注困难家庭心理干预,同时守住法律底线,任何困境都不能成为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