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内地女学生在澳门非法旅拍被捕
把用内地经验套澳门规则,别把“临时接单”“只收现金”当成安全区!
这个事,违法的不是在澳门“拍照”,而是女学生在澳门以旅游签注从事有偿劳务。
目前,出资雇人的张某涉嫌“不合规范的雇用罪”已被立案移送检察院,提供拍摄服务的张某持旅游签注在澳从事有偿劳务,违反《聘用外地雇员法》,已移交澳门劳工局。
说几点:
一是在澳门,旅游签注本身就是一种身份限制,非居民从事有偿工作原则上需要预先取得相应许可。
二是在澳门法律框架下,出钱让别人提供劳务,双方就能形成雇佣关系,而未必具备合法雇佣资格的人雇佣他人就涉嫌违法。
三是从近年查处的跨境旅拍案例看,认定非法劳务通常不设金额、时长门槛,有偿劳务交换成立即可能被认定违法。
提醒一下,去澳门前,一定要先确认签注用途和许可范围。以案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