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4日,温州“火锅先生”火锅店。28岁的林女士带着母亲、7个月大的儿子和妹妹正在吃饭。吃到一半,她喊服务员小朱加汤。店里座无虚席,17岁的小朱一个人顾好几桌,晚了大约五分钟。
加汤的时候,林女士说了一句让小朱当场顶嘴的话——“你怎么这么慢?服务态度这么差,把你们经理叫过来,我要投诉你。”
小朱不服气,跟她吵了几句。随后他走开去干活。过了几分钟,值班的徐经理把他拉到一旁说,你被顾客投诉了,还发到微博上了。小朱说,按照店里的规定,被投诉的话,值班经理要被扣钱,他也会被骂。
他很气愤,找到林女士,质问她为什么把自己发到微博上投诉。林女士没有理他。小朱说了一句“你就坐在这里,等着”,转身走开了。
但真正把他推到悬崖边上的,是接下来那句话。
小朱后来跟警方交代,他去质问林女士的时候,她指着他的鼻子骂了一句——“有娘生,没娘养的东西。”
小朱2岁时父母离异,由老家的爷爷奶奶带大。他说,“没有妈妈的孩子”是他内心的敏感点,谁触碰这里,他会不惜和对方打架。
他回到厨房,拿了一个高脚杯接了一杯开水,打算去泼她。徐经理走进来,猜到他要报复,把杯子夺过去倒掉了,还劝了他几句,让他不要放心上。
徐经理走了。小朱一个人在厨房待了两三分钟。他说,还是想不通。然后他找来一个放火锅材料的塑料盒,盛了大半盒开水——99度的水,走到林女士身后,直接抓着她的头发淋了下去。淋完以后他开始打她,一边打一边骂。
林女士当场惨叫倒地。医院诊断:全身浅Ⅱ度烫伤,烫伤面积占人体体表总面积的24.48%,伤势评定为轻伤一级。后来伤残等级被评定为七级,面部和颈部留下永久疤痕。
2016年1月19日,温州鹿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小朱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法院在判决书里写得很直白:被告人“主观恶性大、手段残忍”。
法庭最后陈述阶段,小朱把身体转向坐在旁听席上的林女士,深深鞠了一躬,说了句“对不起”。但他自己也知道,一句对不起,什么都弥补不了。
心理专家在法庭上给出了一份评估意见。专家认为,小朱属于冲动型人格,有抑郁倾向。案发时他未满18周岁,这个年龄段的青少年容易陷入“青少年危机”,心理发育处于不稳定阶段,对自己的行为控制能力较弱。
林女士那句“有娘生,没娘养的东西”,精准地扣动了这个扳机。
小朱用开水浇人,坐了牢,这是他必须承担的代价。林女士发微博投诉本身没有任何问题——法院后来也明确认定,林女士认为朱某服务态度不好而发微博投诉,“并无不当”。
但话说回来,投诉是投诉,骂人是骂人。这两件事不能混在一起说。
餐饮场所每天要处理几百次催菜、加汤、退单。绝大多数时候就是几句抱怨,个别时候吵两句,然后过去了。
但当一个人已经被生活压到极限、情绪快撑不住的时候,多一个人骂他,可能就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回到温州这件事。林女士被毁了容貌和生活,小朱在十八岁之前进了监狱,火锅店赔了四十万医疗费,加上后续判决的赔偿,总共付出了六十多万的代价,最后注销了营业执照。
这件事里其实没有赢家。
林女士骂人当然不对,这一点法院的判决书里也提了。但更让人难受的是另一件事:小朱从两岁起就没有妈妈,十七年来没有人教过他。
当你觉得被冒犯、被侮辱、被不公平对待的时候,把手里的开水放下来,转身走开,是最基本的自我保护。
没有人教他这件事。他的父亲在外面打工,爷爷奶奶把他带大,他在学校里读到高中就辍学了,到火锅店端盘子,一个人管好几桌,被投诉了要被扣钱,被骂了“没娘养”,他脑子里唯一的选项就是——拿开水浇回去。
这是整个故事里最让人脊背发凉的地方。不是因为那盆开水有多烫,而是因为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在举起来的那一刻,真的不知道还有别的选择。
信源: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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