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力资讯网

南京,女子整租了整套民宿,意外发现客厅空调上方装有摄像头。她想起自己洗完澡,衣服

南京,女子整租了整套民宿,意外发现客厅空调上方装有摄像头。她想起自己洗完澡,衣服没穿好被拍下。女子要求带走监控内存卡,并索赔3000元。房东道歉并退还房费,但坚持认为客厅属于公共区域,拒绝赔偿。双方沟通未果,女子表示要起诉。
 
郭女士带着两名同伴,在平台预定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民宿。

订单明确标注整套整租,全屋独享,没有其他租客。
 
三人当晚八点左右办理入住,出门游玩,等到夜里十一点回到民宿,刚好遇上屋里跳闸。

郭女士路过客厅时,留意到空调上方有个亮灯的设备,一开始她以为是投影仪,取下来查证之后,才发现这是一台正在运行的摄像头。
 
摄像头指示灯亮着,镜头直直对准整个客厅和厨房区域。
 
这一刻,郭女士瞬间慌了神。她立刻回想自己入住后的所有举动,心里又害怕又愤怒。
 
刚入住的时候,因为是整租民宿,她以为屋里只有自己三个人。

洗完澡之后,衣服还没有穿戴整齐,她就正常在客厅走动拿东西。
 
也就是说,她最私密、最放松的居家画面,在自己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监控全程录制保存。
 
最关键的是,从订房到入住全程,房东没有提前告知屋内装有监控。
 
郭女士担心自己的隐私画面全部被拍下,还不知道会不会被留存、外传。

她很心慌,根本不敢继续住在这里,当晚就选择退房,并且报了警。

警方核实确认,这台监控拍摄范围覆盖客厅与厨房,好在房东没有把录像向外传播,屋内其余位置没有其他摄像头。
 
房东得知情况后,给出的解释让郭女士难以接受。
 
房东辩解,这套房子原本打算分开单间出租。因为是合租模式,客厅属于公共区域,他才装了监控,

目的只是为了看护屋内家电,防止家具损坏丢失。
 
他声称,是托管公司私自上架平台,擅自把“分租房源”改成了“整套整租”,自己完全不知情。所有问题,全都推给了托管运营公司。
 
没想到,后面房东态度再次转变。
 
他主动向郭女士道歉,并且全额退还了房费与押金。
 
可当郭女士提出诉求,要求带走监控内存卡、删除所有录像,并索赔3000元隐私损失费时。

房东的态度再次强硬起来,他坚决拒绝3000元的赔偿,一口咬定客厅属于公共区域,自己不算侵权。
 
几番协商下来,双方僵持不下,矛盾彻底谈崩。
 
郭女士表示,直接走法律途径起诉。
 
《民法典》第1033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只要是整套整租,全屋都是租客的私密空间。
 
不管是客厅、厨房、过道,只要房子整体租给个人使用,就不再属于房东的公共区域。

租客在屋内的一切居家活动,全部属于私密活动。
 
房东未提前告知、未征得同意私自录像,
已经实打实构成侵犯隐私权、侵犯生活安宁权。
 
房东和托管公司的内部工作失误,是他们双方的问题,不能拿来损害租客合法权益。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第11条规定,住宿经营场所,客房内部严禁安装任何摄像采集设备。
 
整租民宿的全屋范围,都属于法律定义的客房内部。哪怕是客厅,也绝对禁止安装监控录像。
 
房东所谓“看护家电、防止损坏”的理由不成立。保护财物可以选择购买财产保险、退房现场查验等合法方式,不能以拍摄租客居家私密画面作为代价。

房东只退房费、拒绝赔偿的行为,并不合规。

郭女士在不知情下被录制私密画面,承受了巨大的心理恐慌和隐私风险,完全有权利主张合理赔偿。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