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承办法官采取的执行措施后,彻底绝望了。
这也是一个23年的案件,3月开始的执行,6月终结本次执行。
3年后,当事人联系到我,看看能不能恢复执行。
去法院递交手续前,顺路去了一趟车辆管理所,查到被执行人名下有辆车。不过车又老又破又不值钱----一辆2012年的比亚迪,早已超过年检期限,还被查封。
这好歹算个财产线索,还有一丝恢复的希望。
找到承办法官后,我提交上手续,承办法官说,先等一等,我给你查查这个案件。
调出档案后,我一页一页看下去:
3月1日,发出执行通知、财产报告令、通知被执行人到庭说明情况的传票(没去)。
然后是长达10页的财产查询反馈汇总表:
林林总总,90多个银行,有的反馈查无开户信息,有的反馈客户信息不存在,有的反馈正常使用但余额为零。总之,没有冻结到银行存款。
接下来是6个地级市的不动产中心,均是未反馈,意思是没有房产。
以下是自然资源部,显示查无不动产信息。
往下是证券,有三个,分别是沪市、深市和股转系统,均是无证券信息,就是没有股票。
往下是国家税务总局,查无税务信息。
往下是民政部婚姻,一栏显示何时结婚,一栏显示何时离婚。离婚的时间在有这笔债务之前,没法再找被执行人的配偶了。
往下是网银,没有开户信息;微信(财付通),没钱;支付宝,没钱。
往下是公司信息,有一家公司,但结合企查查一查,早就注销8年了。
往下是保险,没有理财。
往下是车辆,就是开头我去查的那辆老破不值钱的比亚迪,已经被查封了。
总而言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接下来我见到两份执行裁定,一份冻结支付宝的,冻结2年;一份冻结微信的,也是2年。
再往下是限制高消费令,和一份纳入被执行人名单(为期2年)的执行决定书。
最后是执行裁定书,因无财产可供执行,终结本次执行。
我全部看完后,知道基本没戏了,询问承办法官,还有好办法吗?
承办法官说:“只能司法拘留试试了。”但他话锋一转,又说:“你得找到他人在那里。”
我记了法官的电话,表示一旦知道他人在哪,我就联系。
如今四个多月过去了,当事人始终找不到人,看来连着最后的机会也没有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