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 19 岁大学生,立下遗赠文书,将名下价值 2000 万的房产和存款全部留给发小,亲生父母一分没有。原来,父母离婚后各自重组家庭,跟男孩感情淡了,平日几乎不怎么见面。
而男孩热爱极限运动,攀岩跳伞都玩,心里清楚意外这东西说不准。男孩怕自己万一出事,这些钱按法律走,会落到父母再婚的配偶手里,那滋味他不愿意。男孩他把这辈子最信任的人发小,定为受遗赠人。
这种把巨额资产留给血亲之外人士的做法,在我国法律史上有着非常深刻的制度根源。在上世纪 80 年代《继承法》出台前。
国内司法实践已经出现多起孤寡老人将财产赠与照料自己的非亲属人员的案例,这类实践经验,为 1985 年 10 月 1 日施行的《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三款的制定提供了参考,该条款明确自然人可以将个人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随着时代演进,年轻人处分遗产的现象日益增多。法律专家陈凯律师在 2013 年发起了中华遗嘱库项目。最初库内登记人员绝大多数为六十岁以上老年人。
直到 2017 年 11 月,20 岁的大学生小王走入中华遗嘱库,立下了年轻一代的遗嘱,将互联网创业所得积累处分给好友与公益项目。
到了 2023 年底,在中华遗嘱库登记的 90 后与 00 后已经突破数千人。李想前往中华遗嘱库上海静安分库订立遗赠文书,正是这一现象的延续。
传统的遗产处分形式难以满足现代青年需求,2020 年颁布并在 2021 年 1 月 1 日生效的《民法典》第1136条与第1137条,专门新增了打印遗嘱与录音录像遗嘱形式。
要求打印遗嘱须有 2 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在每一页签名注明年号时间,为李想等青年提供了程序保障。
财富处分自由与伦理责任之间始终存在微妙平衡。1937 年 12 月,熊希龄在香港病逝,他在遗嘱中将大部分财产遗赠香山慈幼院,用于孤儿教育,并且提前为未成年子女预留了生活资金。
在继承法理研究中,一直存在 “遗嘱自由需要兼顾对弱势家庭成员基本保障” 的理念,这一理念在我国现行《民法典》第1141条必留份制度中得到体现: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回到李想订立的这份遗赠文书,法律赋予了李想处置 2000 万元财产的权利,但后继程序的执行依然存在法律细节。
《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 60 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
李想的发小如果在知悉遗赠后未在规定时限内通过公证或者书面送达方式表态,这笔资产依然无法顺利获取。
此外,若未来李想发生意外时,李想的亲生父母年老体弱无生活来源,法院也会依据必留份制度扣除保障资金。
李想在决定处分遗产时,内心的复杂情感与法律条款交织在一起,给这起资产处置留下了制度与情感的双重悬念。
信源:光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