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男子给了18.8万元彩礼、10万元酒席钱,婚礼办了,结婚证却没领。分手后,他要女方全部退钱,还怀疑女儿不是亲生的。结果鉴定支持亲子关系,法院只判退还部分钱物,3200元鉴定费由男方承担。女方曾说:“你就当谈了个恋爱分手了。”
黄先生和焦女士,是经人介绍认识的相亲对象。
2024年,两人加了微信,在广州交往。黄先生在黄埔区上班,焦女士在白云区生活。到了8月初,两人开始商量领证、彩礼和婚礼,国庆期间,又在女方河南老家办了婚礼。
黄先生给了18.8万元彩礼、10万元酒席钱,还有见面礼、改口费、红包、生活费等。按他起诉时列出的清单,各项费用加起来30多万元。
可婚礼办完,两人一直没有领证,后来分了手。
黄先生拿出聊天记录。焦女士曾对他说,自己一开始没想过领证,对婚姻不感兴趣,人生规划里没有婚姻。她还提出,把钱给他,撇清关系,以后一起养孩子,只在孩子方面有交集。
黄先生认为,女方一边说不想结婚,一边又跟他谈彩礼、三金和婚礼,让他产生了要结婚的错觉。他指责女方“骗婚”,要求把钱和黄金对戒都退回来。
焦女士却说,自己是在婚礼当天意外得知男方父亲的病情,才对婚姻产生恐惧。
按她的说法,此前男方只说父亲腿脚不便、轻微脑梗,实际上老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料。那时她已经怀孕数月,婚礼也办了。她认为男方隐瞒实情,伤了两人之间的信任。
关于共同生活,黄先生说,两人相距40公里,自己没有车,去女方公寓只有5次,婚礼期间也住在酒店。焦女士则说,平日各自工作,周末和休息时共同居住。
她还表示,彩礼已用于孕检、分娩、产后护理、育儿及共同生活,女儿出生后主要由她照看。
官司里,黄先生又怀疑女方“假怀孕”、孩子不是亲生的。焦女士提出亲子鉴定申请,双方当庭协商,共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结果支持黄先生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法院认为,鉴定因男方“无端怀疑”而引发,3200元费用由他承担。
至于父亲病情,法院结合现有证据和监控视频,认为老人仍有一定生活自理及劳动能力。女方所称完全瘫痪、需要24小时照料及男方刻意隐瞒,证据不足,未认定男方存在法律意义上的欺诈过错。
男方指责女方从未想过结婚,法院也没认可。筹备婚礼、举办仪式、生育子女等行为,说明双方曾有真实的结婚意愿。最终没领证,难以简单归责于某一方。
法院考虑到双方共同生活、已经生育女儿,以及钱款实际使用情况,判决女方返还彩礼10万元、酒席钱44946元、黄金对戒1只。
见面礼、改口费等,以及恋爱期间的8614元微信转账,没有支持返还。24000元生活费被认定为男方自愿支付用于子女抚养,也未支持退回。
双方都不服,上诉后,广州中院维持原判。
判决出来,留言里有人盯着退回的钱,也有人惦记孩子往后的日子。
有人问:“为什么彩礼钱少返还八万多”
还有人说:“法院判的比较公平了,关键是小孩要养到18岁,这笔钱以后还要花不少,应该连带一并判决,免得以后又要一次法院见,孩子大了她是不愿看到亲生父母在那种情况下对决的。”
这场官司看着让人心里堵得慌。婚礼办过了,孩子也生了,两个人却闹到法庭上清算钱款。
男方心疼花出去的钱,可以理解;女方怀孕、生育、照看孩子的付出,也实实在在存在。不能因为没领证,就把共同生活和孕育孩子的开销,全算成女方占了便宜。生过孩子,也不等于所有钱都不用退。钱花在哪里,得一项项说清楚。
更该想明白的是,退彩礼处理的是过去的账,孩子的奶粉、看病、上学,还在后面。退款不能把当父母的责任一并结清,给过生活费也不意味着以后就能撒手不管。孩子往后怎么养,仍得认真安排。
至于老人病情,法院没有认定男方欺诈,不能拿女方的指控当定论。但家里有哪些困难、将来怎么分担照顾,总该提前聊透。彩礼、酒席商量得再细,也代替不了这些问题。
婚礼办得成,日子未必过得拢。把家庭责任和育儿安排想明白,再往前走,总比孩子出生后,才忙着证明对方亏欠自己强。
对此,你怎么看?
